男子酒后失控殴打父亲致死被判刑十三年

男子酒后失控殴打父亲致死被判刑十三年

近日,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奎因酒后失控,殴打父亲数小时并致其死亡而获刑十三年,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2017年8月22日,王某奎请本村村民苗某、陈某等人帮其建房。当日晚上20时许,王某奎便招待苗某、陈某等人在家中吃饭喝酒。22时许,王某奎酒后失控,无事生非,苗某等人见状则各自回家。王某奎便在家中无故殴打其妻张某芬和儿子王某欢,其母亲张某英听见后前来劝阻,王某奎又殴打张某英。张某芬见状,便带着王某欢和张某英出屋躲避。

  随后,王某奎窜至与其同住一所房屋的父亲王某贵屋里,对体弱多病的王某贵进行殴打,王某贵向张某英等人呼救,但因平时王某奎醉酒后经常无故殴打家人及对他进行劝阻的人,张某芬、张某英和王某欢均因惧怕王某奎而不敢进屋劝阻。王某奎持续殴打王某贵至23日凌晨3时许。4时许,王某贵在其家中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奎酒后无故殴打其父亲王某贵致王某贵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据此,法院结合被告人王某奎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中国法院网讯 (臧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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