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亏不亏!酒后“耍疯”,滋扰交警执法被拘留……

围观交警执法不过瘾,借酒寻衅滋事阻碍交警正常执勤执法,最后换来15日拘留......

「违法·曝光」亏不亏!酒后“耍疯”,滋扰交警执法被拘留……

2018年7月17日16时40分左右,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民警在市区独山大道与白河大道交叉口处整治重点违法行为时。一赤裸上身的男子满身酒气步行来到民警执勤点,无故推搡、辱骂、撕扯执勤民警。

「违法·曝光」亏不亏!酒后“耍疯”,滋扰交警执法被拘留……

期间,民警正告该男子不要阻碍民警执法,但该男子依旧我行我素,于是执勤民警立即呼叫大队增援,随后,该男子被及时赶来支援的民警控制,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后经询问,张某清素有酒瘾,酒后经常发生失控行为,借酒耍疯,当日看到执勤民警在路口执勤,酒劲上头,遂发生上述一幕。

目前,因涉嫌寻衅滋事,该男子张某清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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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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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6种围观、拍摄行为

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下六种拍摄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1、过分贴近警察面部,带有挑衅性的拍摄行为。

2、拍摄过程中反复向警察发问或故意滋事谩骂,以监督为名逃避处罚的。

3、拍摄行为影响到警察、救护人员的正常履职且经警告后拒不改正的。

4、未经允许拍摄恐暴、反扒、缉毒、凶杀等涉及侦查秘密的现场。

5、拍摄后故意歪曲事实、而已传播的。

6、拍摄行为侵犯案件当事人、证人隐私的。

公安民警的正常执法活动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遇到人民警察正在执法时

积极予以配合

不能阻碍正在执法的警察

更不能以暴力手段抗拒警察的执法

阻碍警察的正常执法活动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若您认为警察的执法违反法律规定或有过错

可以事后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反映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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