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交誠意金 一個半月被加價60萬

該套商品房上下兩層

卻只備案地上一層

同樣面積的地下一層被以“車位款”名義捆綁銷售

上下兩層房子只備案了一層

房款差額成“車位款”

據朱女士介紹,4月1日,經多方考察看中陝西金地佳和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金地·湖城大境四號地”一套商品房。這套房上下兩層,地上、地下面積均為119.28平方米,單價1.5998萬元/平方米,總房款打折後為352.97萬元。

朱女士說,在交誠意金時,銷售人員表示,這套商品房開發商只備案了地上一層119.28平方米。因此,購買這套房時需簽訂《西安市商品房購房合同》和《湖城大境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書》。銷售人員介紹,《西安市商品房購房合同》簽訂備案的地上一層119.82平方米,備案總價為190.82萬元;該套房總房款差額162.15萬元,則由購房者與陝西金地佳和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一份《湖城大境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書》,註明是“車位款”,但沒有停車位。若購買車位,則需另外加價,一個車位21萬元。

交房款時開發商拒收

打聽後才知“覺得賣便宜了”

“交完誠意金後,我們兄妹幾人籌集了資金,等待繳納後續款項,但走到半路又被通知不用來了!”朱女士說,4月11日,接到金地·湖城大境項目銷售人員要求交錢的電話後,她趕忙準備去交錢,但不久又被告知不用來了,具體原因銷售人員不願說。

朱女士接到這個電話感覺很奇怪,最後還是去了售樓部,但購房款沒人收。她讓該公司把4月1日繳納的10萬元誠意金轉為定金,也被拒絕。最後一打聽才知道,因為公司有領導人覺得賣便宜了。

銷售人員:要麼按最新價格辦手續,要麼退誠意金

銷售人員稱就是捆綁銷售

《金地·湖城大境認購書》顯示,該商品房面積為119.28平方米,單價為1.5998萬元/平方米,總價為190.82萬元;《湖城大境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書》中,卻只是寫了“車位款”244.15萬元。

這算不算捆綁銷售?銷售人員表示就是捆綁在一起銷售的。

為何已交了誠意金、確定了房價,一個半月又漲了60萬元呢?銷售人員稱主要是上面領導覺得這套房剛開始賣便宜了!

>>知道一下

西安房管、物價嚴打商品“捆綁銷售”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執業人員在開展經紀業務時,不得炒賣房號,不得在代理過程中賺取差價,不得通過簽訂‘陰陽合同’違規交易,不得發佈虛假信息和未經核實的信息,不得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誘導或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務價格。”

西安市物價局也表示,省住建廳於4月17日~20日組成四個檢查組,分別赴西安、寶雞等地區開展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專項檢查。主要檢查的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是否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價格公示結果,對每套房屋明碼標價,是否高於公示價格銷售房屋、是否存在捆綁搭售或迫使購房人接受有償服務等問題,對這些企業明知故犯的違規行為,將會及時提醒糾正,對拒不改正的企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建立誠信檔案;對多次違紀違規的企業,記入企業黑名單,並暫停價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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