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是债躲不过!

“葛某,我们在执行你与申请执行人穆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决定对你拘留15日。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这是对你的拘留决定书,请签字确认。”执行法官将拘留决定书交给公安机关控制的葛某手中,本次拘留是法院与公安机关又一次运用执行查控联动机制的成果。

“老赖”:是债躲不过!

据悉,穆某与冉某、葛某、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并在本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冉某、葛某、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分三期在三个月内付清。但调解协议达成后,冉某、葛某、安徽某集团有限公司却迟迟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穆某申请本院执行,本院立案后,依法将冉某、葛某、安徽某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他们发出了报告财产令,并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冉某的某长安牌小型面包车。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一直催告葛某履行还款义务,但长达三年一直找不到葛某。

执行法官陈雷雨委托公安机关协助追查被执行人葛某。淮北市杜集区高岳派出所通过不断的走访摸查,终于发现葛某的行踪,于 5月8日下午,成功控制葛某助力法院依法对葛某采取拘留措施。

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成功将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实施拘留,有力震慑了那些还在逃避执行的“老赖”们,彰显了法律权威。(闫兆、王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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