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項指標“監測”海東市醫療費用

青海新聞網訊 去年以來,海東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聯合制定出臺了海東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實施方案,確定了20項監測指標,並對醫療費用情況在市、縣(區)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以有效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監測顯示,截至去年年底,海東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幅為6.1%,與2016年醫療費用增幅22.4%相比下降16.3個百分點;藥佔比平均為29.9%,與2016年35.4%相比下降5.5個百分點;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消耗的衛生材料為23.6元,與2016年27.2元相比下降3.6元,得到明顯的控制。

近日,省醫改辦制定下發了2018年青海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目標通知,確定海東市2018年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幅控制在10.6%以內。海東市衛計委結合各縣(區)、市人民醫院實際,對2018年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及增長總量進行了測算,確定了2018年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目標,民和、化隆縣為12%,樂都區為11%,平安區、循化縣為10%,互助縣為9%,海東市人民醫院為10%,並納入2018年度綜合醫改責任書考核指標中。經監測,截至2018年4月份,海東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為5.7%,控制在目標範圍之內。

下一步,市、縣級相關部門將根據海東市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實施方案,加強協同配合,按照職責分工,統籌推進醫療保障、醫療服務、藥品供應、監督體制等綜合改革,督促各公立醫院主要負責人強化責任擔當,落實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主體責任,形成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長效機制,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規範醫療行為,實現合理控費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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