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人事代理、事業編制與合同制有什麼區別?

琅琊風調

我之前去高校應聘過教職,也談過編制和待遇。目前比較常見的是聘任制,即先給待遇,3-5年內評上副教授或者達到限定條件即可留校。不過高校的事業單位改革正在進行,不少學校實行固定編制和流動編制。

題主關心的人事代理、事業編制和合同制區別其實挺大的,其中人事代理和事業編制屬於“編內”,2者在工資、保險、福利待遇上沒什麼區別,差異比較大的是“身份”。簡單說,就是事業單位行政編制的檔案在人事組織部,編制對應到個人(國家聘)。人事代理的檔案在人才管理中心代管,僅佔用不佔有編制,定編不定人(學校聘)。說白,就是人事代理人員的事業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合同制屬於非編人員,和學校或學校委託的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其待遇和福利和帶編相比差異很大,所謂的同工同酬很難做到呢。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帥小西De

事業編制是正式職工,人事代理和合同制是臨時工。

2、人事代理是高級臨時工,僅次於正式職工。人事代理本來是一種檔案管理方式,在事業單位中,是指人事檔案由人才管理中心代管的臨時聘用人員。人事代理是由當地政府或者人事部門研究同意後,為管轄範圍內的事業單位招聘補充的工作人員,其薪酬、管理參照正式職工,但與正式職工還是有很大差別,尤其是改革過程中,要求在崗在編人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如社會保障、公車改革等,與人事代理人員無緣。人事代理人員的工資套改、晉升等,退休後的養老途徑,也與正式職工完全不同。給人造成錯覺的原因,大概是人事代理由人事部門招聘,檔案由人事部門管理,薪酬與正式職工有差別,但卻比合同工高,和正式職工一樣基本不會失業,穩定性較強,等等。但實質上,人事代理還是合同工,還是臨時工。

3、合同工,也就是臨時工。由人事部門或者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之後,由高校自己招聘的臨時工作人員,由管理由高校根據《勞動合同法》自行管理,薪酬待遇也由高校根據崗位自行規定、自行發放。


真寧腔調

通俗的理解即可,概念可以網上看到。

事業編制是最優的。社會分了各類層次的單位,編制是一個蘋果,好看好聽,好不好用因人而異。但體制內事業編是可以享受各種福利,在現在還有的高校會分房,只有事業編的才會有。

人事代理是次優的。人事代理簡單來講就是單位通過第三方對工作人員進行薪酬、檔案等的管理,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管理方式,薪資與編制的一樣,福利會存在一定的差異,一般是不能享受分房福利。可以考編制轉入。

合同制是最次的。高校的合同制完全委託第三方,高校只負責把薪資發放給第三方,使用合同制員工,其他基本不參與。高校用人成本居高不下,於是出現很多第三方的合同制員工,收入很低,不同的地區有差異,集中在2000-4000之間。合同制也有一個好處是工作的久了,考編制會有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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