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法院:百名幹部旁聽職務犯罪庭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5月24日,洪湖市法院公開審理了張某某等三人涉嫌貪汙罪一案。洪湖市人大、市紀委監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傳部、市黨校學員、各鄉鎮區辦站所幹部代表及被告人家屬等160餘人,分別在庭審現場和視頻直播分會場旁聽了案件審理的全過程。

洪湖法院:百名幹部旁聽職務犯罪庭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審現場

洪湖法院:百名幹部旁聽職務犯罪庭審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審分會場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3年期間,在落實洪湖市血吸蟲病防治“以機代牛”項目實施過程中,被告人龍某某、張某某、陳某及劉某某(已另案起訴)4人,利用擔任“殺牛”專班成員、實施“以機代牛”項目專項工作的職務便利,在申報2012年、2013年“以機代牛”補貼時,共同採取虛報農戶“以機代牛”申報資料的方式,分別於2012年度虛增156戶446頭牛,2013年度虛增35戶130頭牛,共計虛報套取補貼資金691200元。4人將虛報補貼資金取出後,除以贊助費等名義上交某鎮政府187200元、以工作經費開支名義列支54250元外,餘下的449750元被4人私分。其中龍某某、陳某各分得135000元,張某某分得134750元,劉某某分得45000元。

法庭上,三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當庭認罪、悔罪。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為了加強司法監督,根據《荊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活動的辦法》要求,洪湖市人大還組織參加該案旁聽庭審的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該案合議庭成員及公訴人員參加座談,並認真聽取代表建議,回答了代表相關詢問。

為落實全市第十九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增強幹部廉潔從政意識,洪湖法院聯合市紀委監委建立黨員幹部旁聽職務犯罪庭審活動長效工作機制,以案釋法、以案明紀、以案為鑑,讓黨員幹部零距離接受預防職務犯罪的警示教育,繃緊廉潔從政之弦,築牢拒腐防變防線。(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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