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該怎麼辦?

東友律師事務所

如今勞動爭議案件中存在大量否認勞動關係的案件,根源在於企業管理的鬆散,員工保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薄弱;工作臨時性、流動性也比較大。而往往有些無良企業會利用這些剋扣員工的相關福利待遇,甚至是工資報酬。勞動者卻因無法證明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而難以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仲裁和起訴也因缺少相關證據,辛苦掙來的血汗錢最終無法追回,只能含恨而歸。

那麼如何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呢?


在司法實踐中,下列證據如果有原件,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1、勞動合同(但是大多數否認勞動關係的企業都不會簽訂勞動合同)。

2、工資發放的憑證或記錄(比如:銀行流水清單,在清單中會顯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備註為代發工資或工資。如果不是公司賬戶,是個人賬戶的,法定代表人的賬戶,問題也不大,如果是其他人賬戶的,需要先證明其他人跟公司有關聯,比如:公司的財務、老闆娘、親戚等,這一點就比較困難了)。

3、社保繳交記錄(很多否認關係的企業也有可能不繳納社保,如果有社保繳納記錄那麼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所以不要以為社保不重要)。

4、住房公積金繳交記錄(同社保)。

5、蓋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證、出入卡。

7、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效力,某種程度上是等同於公司蓋章的)。

8、公司其他人員簽字的文件。(像是入職登記表、離職交接表,考勤表,會議簽到等,有負責人的簽字,不過勞動者得先證明簽字的人是公司的員工)

10、勞動者使用企業電子郵箱往來的一些電子郵件(要及時公證相關郵箱頁面,防止企業關閉勞動者的郵箱權限或者用其他方法註銷郵箱)。

11、證人證言(1、同事的證言需要先證明他是公司的員工,且入職時間有重合。2、客戶工作人員的證言,證明勞動者曾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業務交往或者在客戶處代表公司工作過。但要證明客戶是公司客戶,比如有合作協議,合同等,而且證人是客戶的工作人員才行。這裡會涉及到一條審判規則:勞動者已舉證證明在用人單位勞動,但用人單位主張不存在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交反證。需要說明的是,證人需要出庭接受質證,否則,證言一般不會被採納)。

如果以上這些證據,勞動者都沒辦法取得的。(很有可能難以取得)那麼以下這兩種方式就是最後的防線了:

12、錄音錄像取證(談話的內容最好是跟法定代表人的談話,如果是跟其他人的談話,就要先證明其他人是公司的員工,具體職務等等,內容最好是能涉及到入職、離職時間,工作內容,討要報酬等方面,不求能討要回來,但求固定證據)。

13、最後一招就是申請勞動仲裁或法院調查取證(這個就具有不確定性了,因為中國當前的情況是案多辦案人員少,所以,不可能做到每案都外出調查,實踐中也很少能夠申請得到,所以。。。)

最後的無奈之舉:

如果離職了或者被離職了,卻沒有什麼證據能證明勞動關係的,那最起碼自己留下辦公桌的一把鑰匙或者是進出大門的鑰匙,或者留存部分公司文件(涉密文件,含有商業秘密的文件除外)等,甚至於在辦公桌等公司的某個不知名的位置刻上自己的名字崗位等信息,到時候如果能申請到調取證據,起碼可以有一手準備,這些看似無用的證據說不準最後就成為了證明勞動關係的一根救命稻草。


東友律師事務所

題主問的是怎麼辦,言下之意是存在與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事實。而能否認定勞動關係,則在於相關證據收集的是否充分。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首先,請務必仔細核查自身是否對以上材料進行了保存與收集,有意識的進行採集鑑別。

其次,在勞動仲裁和訴訟裁判規則中,有部分情形舉證責任倒置。就是說與勞動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單位掌握管理的,單位應當提供,單位不提供的,推定你主張的事實成立。

比如你在單位進行過考勤打卡,那麼考勤數據是單位掌握的。在認定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時,要由單位舉出考勤證據,證明考勤數據裡沒有你的記錄,如果單位規避不想舉證,那麼就會推定你主張考勤打卡的事實成立。

綜上,勞動關係的認定不單單是指要了解哪些證據屬於證明範圍,還要知道什麼樣的證據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收集整理。

如仍有問題,可通過更詳細的提問或者私信聯繫。


小窗憶菊

你既然問這話就證明你與單位沒有籤勞動合同,單位也沒給你交五險一金等有效證據來證明你與單位有勞動關係。遇到這樣的黑心企業你就得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最大的經濟利益。有幾下幾種可以來證明你與單位的工作關係。

(一),你工作的班組成員的姓名以及領導的姓名職務。(最好是和你有上下級工作關係的領導)。

(二),以單位名頭髮放給你的正式文件或電子文件和單位對你罰款獎勵的收據,

(三),領取工資用的銀行卡\\工資條\\就餐卡\\工作服等,

你要是有以上幾種證明仲裁或法院肯定能支持你的訴求,


S知心工友

直接上答案:


首先,勞動關係的建立不以單位承認與否為前提,它只與勞動者有沒有與單位建立用工關係、勞動者是否受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約束以及勞動者所從事的工作是否屬於用人單位的業務組成部分有關,如果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即可以認定為勞動關係。

其次,關於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的舉證責任相對較輕,通常只要勞動者舉證存在勞動關係的初步證據即可,也就是說,勞動者如果能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一種,都會大概率被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認定存在勞動關係,具體包括:

勞動合同、工資條、門禁卡、鑰匙、考勤表、飯卡、工作服等等與單位哪怕有一丁點兒的關係的證據材料。

司法實踐中甚至出現員工憑印象畫出的用人單位的辦公室平面圖而被認定存在勞動關係的情形。

最後,因此作為勞動者平時應注意保留收集有關證據。當然,勞動者更多的還是應該努力工作奮鬥,這樣的人生才更有意義!但話又說回來,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律師餘小米

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不是單位否認不存在就不存在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你可以提供:勞動合同、工資條、員工卡、出入門禁卡、帶有公司標緻的入職登記資料等信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或者是你沒有這些證據材料,在勞動仲裁時,可以要求單位提供或者是你帶著單位的工牌在公司拍攝的照片也可以做證據。

同時說明下:如果你是通過勞務派遣進入單位工作的,那單位就與你不存在勞動關係,與你有勞動關係的是勞務派遣機構。


資深職場達人

單位不承認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併提供單位發放工資流水、工作記錄、工作證等作為證據。勞動者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