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受校园欺凌,最后持刀将欺凌者刺死,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聆听耳畔的海风

重庆一初中女生太邋遢引公愤遭群殴,7女3男扒光一女生衣服,福建南安两初中女生暴力3分钟一小学女生被扇25巴掌,一女生99s被扇32记耳光……

校园暴力欺凌事件时常发生,场面也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被欺凌者在威胁下不敢反抗,为了自保选择忍气吞声,但是这种行为恰恰是助纣为虐。这种校园暴力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造成欺凌者心里扭曲,也影响到了学校的声誉。

这位长期被欺凌者受不了凌辱,持刀将欺凌者杀害,这是保护自己,防卫的行为,但是这也属于防卫过当,反倒把自己搭进去,锒铛入狱。


我们应该怎么预防校园暴力欺凌?

1、个人

在被欺凌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表现懦弱,不要害怕,勇敢的告诉家长,告诉学校,让欺凌者得到相应的惩罚和思想教育。

2、家长

家长时常关注孩子,进行思想教育,告诉他们要正当的保护自己,有什么情况都应该及时告诉父母,让他们知道父母永远是他们的避港湾。

3、学校

开展校园暴力讲座,关注学生的日常,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自己的责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


含冰凝雪

正当防卫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伤害;2、对不法侵害着本人实施,3、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


同时正当防卫的成立应该有个前提,那就是个人或他人生命财产遭受严重不法侵害,严格说应该是别人在犯罪。否则普通的打个架,人家先动手,你还手反打,那不是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就是在实行正当防卫的时候,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如别人抢劫,正在挥拳打人,你上去一棒子将抢劫者打死了,那很明显就属于防卫过当。



基于上面情况,对校园欺凌情况,倘若是正在对学生进行欺凌殴打,这时候奋起反击,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但倘若别人只是对你打耳光之类,没有危及到生命,你也不能将别人打出问题。不然就是防卫过当了。

倘若一学生受到校园欺凌,心生报复之心,在没有受到欺凌的时候,将欺凌自己的同学打伤,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而是属于故意伤害。



作为学生,遇到校园欺凌,不要私下解决,应该求助老师,求助家长,否则个人解决不了不说,还可能导致更大的事故。你说呢?


文轩阁

遭受校园欺凌,确实让家长愤慨。持刀将欺凌者刺死,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要看当时所处的环境。

正当防卫,法律上有明确的解释,有几个关键词需要注意,即“正在进行时”、“为防止本人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在这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发生的防卫,属于正当防卫,而超过了这个条件,就有可能出现防卫过当。

解决校园欺凌问题,需要家长、学校、社会、以及学生和老师多方共同行动才可以,家庭和学校是主要的,社会也有责任,这与我们多年来只讲升学率,不谈学生品德有很大关系。古人读书的志向是不为良相就为良医,意思就是不能报效国家,就去拯救百姓苦难。而现在的学生读书就是上更好的学校,出国,最终就是赚钱,让自己和家人过上好日子。虽然说的有些偏激,但是这一现象真是太普遍了,与教育机制有关,与社会发展有关,与个人成长有关。

但愿学习回到真正的目标上,教育回归到真正的起点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恼人梧桐

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这都是要根据当时加害人损害被害人正当权益的程度和紧急状况来综合判断的。

我们碰到这种事情,习惯于站在道德制高点判断事情原委,而忽略法治本不是道德,而是一种理性的精神。我觉得这个事情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防卫时,受害人正在受到不法侵害,并且侵害方式和手段达到危及生命的程度。

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正好看到旁边有可以用于防卫的刀,这个时候,拿起刀,手起刀落,一不小心把施暴方一刀给刺死了。恭喜你,你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完全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2.以下的这些情况其实不要说是防卫过当了,那根本就是故意杀人。

施暴方已经停止施暴行为,甚至已经走远了,这时受害人拿起刀,手起刀落,把人直接给刺死了,这种行为是故意杀人的,至于受害方已经受到的伤害,由于对方已经死亡了,也不会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有,施暴方已经停止施暴,你当时没有反抗,过了好几天,你去拿着刀去找人家,这也属于行凶杀人的。

3.如果当时正在受到不法侵害,但情况并不紧急,也未受到生命危险,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可以进行防卫的,但要适当,把对方刺死,这肯定是防卫过当的。

所以说,你说的这种情况是要区分不同种类的,防卫过当不过当还真是一个问题。


用户60255704587


大龙78283067

凭我对法律的粗浅理解,应该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当校园欺凌正在发生时,被欺凌者愤而反抗,随后遭殴打,对方有危及被欺凌者的行为,比如:一帮人持刀具围将过来,并欲刺向事主,事主反将对方刺死,这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种情况,当校园欺凌正在发生时,被欺凌者反抗而遭受殴打,但对方并未有危及事主生命的意图和行为,事主刺死对方,应属于防卫过当。

第三种情况,欺凌行为并非正在发生,但事主因不堪忍受长期欺凌而实施报复,将对方刺死,依据具体情节不同,可以认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总之,解决问题尽量通过法律途径,不可意气用事。


五次方物语

我国是正当防卫指的是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者在一定程度内的抵抗,而正当防卫只有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时候的抵抗,比如说有人持刀抢劫你但是你给他钱了,他转身逃跑时你夺刀刺伤他时你就已经不是正当防卫了,因为他已经停止了对你的生命造成威胁的行为了。

但是其中有以下几种犯罪是无视防卫过当这一说法的我们称之为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而这里面还有一条重要的信息是只针对负有刑事责任的人才能。形成无限正当防卫权,比如精神病患者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能构成无限正当防卫的说法的,对于这类人只能优先使用逃跑政策失效之后方可行使正当防卫,当是不可造成对方死亡,哪怕你身中32刀。


五菱汽车设计顾问

如果将正在进行的"欺凌者"刺死,属于防卫过当。如果欺凌行为已经结束,属于防卫不适时,或者叫做防卫报复。但是我国刑法没有"防卫过当罪",应当按事实上的错误定罪。这种案件一般定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死)罪,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可以作为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SirJanzen

肯定是,,防卫过当,,老哥,,


稳住,,没办法,,这就是法律额!!!


克制你的仇恨!!!


随意随风

正当防卫,是当生命和财产受到威胁时候所采取的防护手段,如果对方持刀对你实施身体侵害或者抢劫你的财物,如果你把对方的武器打掉或者夺过来,你用刀把他扎死,那么你是防卫过当,因为对方手里已经没有凶器,对你的生命威胁已经降低,如果对方手里有凶器,你顺手也拿起一样武器做防护,这样的肢体冲突造成对方死亡,理论上可以打成正当防卫。毕竟是人命关天,有些情节,证据,都需要司法机关去侦查,最后裁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