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的劃分規則

分部工程的劃分

分部工程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為了方便驗收和分清責任,也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Π禪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劃分成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建築與結構按主要部位劃分為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裝飾裝修及屋面等24個分部,為了方便管理又將每個分部工程劃分為幾個子分部工程。

建築工程中分部工程的劃分,考慮了發展和特點以及材料、設備、施工工藝的較大差異,便於施工和驗收。增設了建築幕牆分部工程,同時電氣安裝中將強電和弱電分開成為兩個分部工程。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包括±0.00以下的結構及放水分項工程。凡有地下室的工程,其首層地面下的結構(現澆混凝土樓板或預製樓板)以下的項目,均納入“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沒有地下室的工程,牆體以防潮層分界,室內以地面墊層以下分界,灰土、混凝土等墊層應納入裝飾工程的建築地面部分;樁基礎以承臺上皮分界。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又劃分為無支護土方、有支護土方、地基處理、樁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礎、砌體基礎、勁性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子分部工程。

主體分部工程與原標準沒有大的變佬,凡使用板塊材料,經砌築、焊接的隔牆納入主體分部工程,如各種砌塊、加氣條板等;凡採用輕鋼、木材等用鐵釘、螺絲或膠類粘結的均納入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如輕鋼龍骨、木龍骨的隔牆、石膏板隔牆等。主體結構分部工程按材料不同又劃分為混凝土結構、勁性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木結構、網架結構、索膜結構等子分部工程。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分部包括地面與樓面工程(包括基層及面層)、門窗Π程、幕牆工程及室內外的裝修、裝飾項目,如清水磚牆的勾縫工程、細木裝飾、油漆、刷漿、玻璃工程等。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又劃分為地面工程、抹灰l^程、門窗、吊頂、輕質隔牆、飾面板、幕牆、塗飾、裱糊與軟包、細部等子分部工程。

建築屋面分部工程包括屋面找平層、防水層、保溫隔熱層等。建築屋面分部工程又劃分為卷材防水屋面、塗膜防水屋面、剛性防水屋面、瓦屋面和隔熱屋面等子分部工程。

有關地下防水、地面防水、牆面防水分別納入“地基與基礎”、“裝飾裝修”、“主體”分部工程。對有地下室的工程,除±0.000結構及防水部分的分項工程列入“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外,其它地面、裝飾、門窗等分項工程仍納入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內。

經對原建築設備安裝工程調整,現劃分為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工程、建築電氣安裝工程、通風與空調工程、電梯安裝工程和智能建築等5個分部工程。

建築給水排水及採暖分部工程,包括給水排水管道、採暖、衛生設施等。具體又細分為室內給水系統、室內排水系統、室內熱水供應系統、衛生潔具安裝、室內採暖系統、室外給水管網、室外排水管網、室外供熱管網、建築中水系統及游泳池系統、供熱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等子分部工程。

建築電氣安裝分部Π程,主要針對強電部分,包括室外電氣、變配電室、供電幹線、電氣動力、電氣照明安裝、備用和不間斷電源安裝、防雷及接地安裝等子分部工程。

智能建築分部工程是新增加的分部工程,即通常的弱電部分,包括通信網絡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建築設備監控系統、智能化集成系統、電源與接地、環境、住宅(小區)智能化系統等子分部工程。

通風與空調分部工程按系統又劃分為送排風系統、防排煙系統、防塵系統、空調風系統、製冷設備系統、空調水系統等子分部工程。

電梯安裝分部工程按其種類又劃分為電力驅動式電梯安裝、液壓式電梯安裝、自動護梯、自動人行道安裝等子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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