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泥頭車違法是蜀黍的“心頭病”,超載、隨意變道、盲區……為預防和減少涉及泥頭車的交通事故,深圳交警不斷“出招”,在520這一天,跟大家做了個約定,
全市泥頭車靠右通行!那麼,一週時間過去了,情況如何呢?是否所有泥頭車都靠右行駛了呢?
5月21日至5月26日共查處泥頭車不按右側行駛違法989宗,其中21日啟用執法首日查處357宗,22日176宗、23日179宗、24日140宗、5月25日98宗,26日下降到39宗,成逐日下降趨勢。
首批啟用執法的卡點主要在福田、寶安、龍崗、龍華、光明五個轄區,具體查處為:福田157宗、寶安227宗、龍崗317宗、龍華2宗、光明294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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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依據
(一)未按照規定車道行駛的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在機動車道內未按照規定車道行駛,或者變更車道時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處200元罰款。
(二)駕駛非緊急情況佔用應急車道、路肩的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或者隧道內行駛,非緊急情況佔用應急車道、路肩的,處三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行為三次以上的,除罰款外,從第三次起每次並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
(三)超過規定時速的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七)項規定,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罰款。
《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超過百分之一百的(重、中型載貨汽車),處四千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一百以上的(重、中型載貨汽車),處六千元罰款,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四)未按規定安裝衛星行車記錄儀的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的,處五百元罰款。
所以,泥頭車司機們切記,靠右行駛!靠右行駛!靠右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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