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黑一個人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不是刪除?

史努比2233

拉黑你,只因太過心傷,卻又心存希望!

看不見你,傷了心,卻不再傷眼睛。

我曾用心地愛過你,從最初到現在,從春去到秋來。

我以為我是那樣的幸福和快樂,因為我在茫茫人海中,尋到了你,之後牽了你的手。

我滿足,因為有你在。

我拼命的努力,只為讓你過得更好,只為你給我一個溫暖的微笑。我曾想過,我可以失去全世界,但我不能失去你。

因為我對你,投入了我全身的力氣,我愛的徹底,愛的別無旁人,愛的死心塌地!

我曾以為,你會也如此愛我,就像我愛你一樣。

原來愛情,並不是童話,我自己讀的津津有味,而你則心不在焉,最後歇斯底里。我們究竟怎麼了,我從未改變,只是你變了。

我拼命努力做到最好,面對的是你的無動於衷與嘲笑。你羞辱我愛的太過卑微,沒了自己。我驚訝的發現,你說中了我的心底。彼此擁抱,也感受不到了溫暖!

你求我放手。我咬碎了心臟。依然點頭!

既然我已經不是你愛的懷抱,我又怎能融化你失去溫度的心。放開手,一遍又一遍說服自己。

最終還是放手,之後看你微笑著走進別人的懷抱。

你永遠都不知道自己多愛一個人,除非看見他和別人在一起。

我拉黑了你,卻捨不得曾經的點點滴滴,那是我最真實最美好的回憶。沒有了你,至少我還能抱著回憶而過。那是我最美的年紀,我把真心賦予了你。

我只拉黑了你,但我不能刪除你。我痛,因為我依然想念!

讓我好好想想,我今後沒有你的日子,我該如何度過。

我依然幻想,拉黑你以後,是不是你有一天不開心了,或者他傷害你了,或者你想我了,你還會回來。我是不是很傻?

我怎捨得刪除你,刪除等於割開我自己的手腕,流乾了鮮血,卻流不盡傷痛。

(這裡是情感茶聊坊,我是作者,希望朋友關注,評論留言,感謝你們曾經來過,感謝你們做我的粉友)


情感茶聊坊



👉️一 戀人夫妻之間(未婚vs已婚)

1不想真的分手,

只是想嚇唬對方,讓對方重視自己,希望對方能主動來挽回自己,另外心裡不捨得刪掉之前的對話內容

2真的想分手,

想徹底拜拜,刪除了還可以再添加,後患無窮。而拉黑對方無論怎麼樣都沒辦法對話了。

無論哪種情況,都不要輕易激動,因為愛情婚姻裡,都比較容易激動,拉黑大多是一時激動,要給對方一點時間和臺階下,嘗試發短信或電話解釋清楚並挽回。



👉️二追求者與被追求者



我是天愛,婚戀諮詢師😘️歡迎朋友們關注,留言互動,祝你天天被愛圍繞,幸福滿滿


天愛婚戀諮詢

拉黑是遇到不愉快或者被騷擾或者一時吵架不想理對方,但是有可能還有恢復的可能。


演員吳雲飛

拉黑,有幾種原因:

一,比如我和女朋友吵架,一氣之下她拉黑了我,或者我拉黑了她!太過生氣不想聽對方說話,想冷靜。但不會刪除,畢竟兩人是情侶,沒到刪除的狀態。想過段時間冷靜了再解鎖!

二,討厭這個人,但是覺得沒必要刪除,比如你經常發一些對方不喜歡的,就容易被人拉黑,但是對方又怕以後有啥事需要聯繫你,所以暫時不刪除!

三,對方忘記了刪除,用拉黑給懲罰一個人,多數拉黑人都是帶有情感色彩的,那麼討厭,要麼因為生氣。


元影世界

好像是 ,不想再見到被拉黑的人了吧。也有可能是一時的氣氛,也有可能是,在也不想看到和聽到被拉黑人的任何信息吧。再有,是閒被拉黑人甘擾了他她吧。一時的衝動情緒下拉黑的吧。也許是被拉黑人,惹怒了他她。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她跟本想再相交下去。還有也許是讓對方暫時冷靜冷靜一下吧。沒有被刪除是想在留個緩和的於地和給對方留點自覺吧。不知道題主你和高見呢?希望我的回答能有你滿意的


緣來緣去空空空

這種事一般是女生才幹的出來的。。。

告訴你一個小秘密:拉黑而不刪除,是因為真的放不下你。

拉黑你而不刪你,是因為我愛你比你愛我多的多,你不重視我,忽視我,我想斷了跟你的聯繫,又忍不住想偷偷看看你的動態。因為解除拉黑,還是可以看到你的動態的,但是拉黑又刪除,那你的世界對我就是真的關閉了。


老蔥記

我們來看看在我們有這兩種想法的時候官方的提示。

這是選擇拉黑時彈出的提示


這是選擇刪除是彈出的提示


有何不同?

一個只是不再接收到對方的消息與動態,但是以後看不看是你決定的

一個卻是將雙方所有的記錄全部抹除,再也找不回

說到底,還是捨不得

起碼,我是這樣的。


紅小柚有話說

非常反感,又老是糾纏,不願繼續聯繫和回答,這種情況下才拉黑,不拉黑,還可以從陌生人中發消息過來,拉黑了,就徹底斷了騷擾,應該很多人都有拉黑的情況`吧,希望大家共同探,這是我個人一點看法


馬踏月亮

因為在交往中,你每天都希望看到他,和他一起學習,一起進步,可是後來,他突然變得那麼冷淡,特別你在用心的和他說話的時候,他總是不回了,這就說明他不喜歡和你交流了,說明在他心目中跟本不存在你,所以自己還是之難而退吧,這就是最明智的選擇,拉黑不是刪除,因為刪除之後,恐怕在也無法重逢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