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引爭論,將繼續研究,並適時推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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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遲退休年齡消息,是對民意的試探,驚人相似的是,歷次試探皆因有反對聲而告終,更為深入、理性的調整方案從未出臺。我們期望在一輪輪的爭論和回應之後,決策層能正視存在的問題,早日規劃、出臺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舉措,以統籌解決以下不容拖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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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提前退休現象大量存在,或少部分參保人有願意早退休早領養老金的想法,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個人繳費與未來待遇水平關聯度不高,產生了“吃大鍋飯”者受益的負激勵效應,因此建立繳費與待遇水平間的激勵約束機制迫在眉睫。

其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需繳納養老費用,退休後待遇水平遠遠超出個人繳費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雙軌制”引發社會不滿,此次延遲退休年齡提議即被指責為公務員將成最大受益群體。由於機關事業養老金髮放、管理主要由原單位承擔,各單位成立了專職的退休人員管理部門,增加了管理成本;同時“雙軌制”阻礙了企業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間的自由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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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基礎養老金統籌層次低,地區分割嚴重,無法實現統一管理,資金無法統一調配,目前養老金結餘情況地區嚴重失衡,部分省份養老金財務風險突出。同時,養老保險制度城鄉差距巨大,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覆蓋面窄,待遇水平過低,農民尚未真正實現社會養老。

此外,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模式已經偏離最初的政策設計,“部分積累制”已名存實亡。由於統籌賬戶赤字,各地不得不將個人賬戶中自己借出用於發放當期養老金,造成個人賬戶空賬規模巨大,如何做實依然是個艱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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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齡僅僅是養老保險制度中的一個參數,延遲也僅為一個抓手,要真正解決制度掩藏的諸多結構性問題,則需要決策層痛下決心,早日綢繆,出臺一攬子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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