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清风网载文《云浮市:制订履职考核办法 促进派驻机构精准监督》

南粤清风网载文《云浮市:制订履职考核办法 促进派驻机构精准监督》

去年以来,云浮市纪委制定《云浮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明确派驻机构职责任务,对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细化设置26项考核指标,对照指标科学评价各派驻机构工作成效,并予以考核通报,有效的激发了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派驻监督工作具体化、规范化。

据了解,去年该市纪委26个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能力大大提升,开展监督检查67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40多条并形成检查报告;坚持把谈话约谈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与监督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就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等方面情况交换意见476人次,约谈科室负责人963人次。

考核办法中设置的派驻机构参与执纪审查的考核分数占比高达40.9%,有效促进了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能力的提升。去年共有21个派驻纪检组独立初核问题线索共64条,有7个派驻纪检组独立立案审查10件。其中,市直纪工委、新区纪工委、派驻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纪检组实现执纪审查自办案件“零突破”。问责工作有突破,有4个派驻机构对6人提出问责建议,促进监督联系单位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有效的发挥了“探头”作用。

今年2月,云浮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2017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其中派驻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纪检组等4个纪检组评定为优秀等次,其余22个派驻(出)机构评定为良好等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