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理念、目標和實現方式

如何理解社會治理精細化?

社會治理精細化是在社會治理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和延伸,注入了治理現代化的內容,並通過社會治理的精細化來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實現治理現代化的目標。

正確理解社會治理精細化,需要把握四個關鍵環節:一是制度安排具有包容性,即既要體現法治的原則,又要有包容、妥協和寬容的品質。二是治理主體多元化,除政府外,社會組織、個體等社會力量都應有機會平等地參與到治理過程中去;三是協商民主機制,要求在治理過程中主體與客體間,或主體內部之間存在平等對話協商機制,彼此能夠通過協商、意見的充分表達來達成共識;四是治理方式、手段的現代化、專業化和人性化。

社會治理精細化就是要“在社會治理活動中引入精細化理念與原則,利用更低的成本、更專業的治理手段,實現更優質、更關注細節和更加人性化的治理效果”,即按照精益、精確、細緻、嚴格的原則,以標準化、科學化、規範化、人性化的思路,通過社會治理理念、制度、手段和技術的精細化,實現社會治理活動的全方位覆蓋、全過程監管和高效能運作。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遵循理念

“善治”的治理理念。

一是強調社會力量、民眾訴求在社會治理中的導向作用,倒逼公共部門以民眾需求為根本出發點,明確職能權責,改革執法方式。

二是強調突破傳統強制約束,主張多元化治理方式,以協商民主為基本要義,通過立法聽證、民意調查等民主方式,實現治理的多元化。強調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大數據管理平臺,打造“陽光政府”,提高辦事效率,優化服務態度,拉近社會與政府間距。

三是強調打破公共部門對公共權力的壟斷,改變政府主導—社會服從的傳統模式,實現國家—社會的良好合作關係。強調治理的主體不一定是國家強制力,注重發揮社會自治作用以推動社會良性運行和協調發展。

遵循“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

社會治理的精細化,最重要的是對人民訴求的精準滿足和服務人民的責任落實,即以人民為圓心,以多元治理方式和精準服務為半徑,畫出國家—社會共享共治的同心圓。社會治理精細化作為社會民生領域的重要體制創新,在各方面要凸顯“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我們設計的一切制度安排,無論國家、社會或是市場,最根本的就是要站在人民立場上,為人民謀福利。

分層分類的管理理念。

分層分類管理絕不是治理領域的條塊分割和剛性分裂,它強調的是將同屬單位有機整合,完善同一領域之間、公共部門之間、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合作治理機制,多方位搭建合作平臺,將社會治理做精做細,達到資源配置共享共用。因此,要通過制度規範和運用系統思維將社會領域的公共事務和服務項目加以分層分類甄別,將同一類別同一屬種事務進行歸納,有的放矢實施分層分類治理。實踐證明,這種基於分層分類管理理念的社會治理精細化具有科學性和規範性的特徵,可以最大程度地優化資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務治理效率。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標指向

1、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首要目標指向就是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讓基層社會享有更多的社會治理話語權,讓人民群眾在社會治理格局中發揮首創作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文化。打破傳統國家主導—社會服從的社會傳導機制,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避免“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硬管”的“大政府”部門治理亂象發生,提高社會自治能力和優化政府職能權責,助力形成上下互動、和諧共生的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真正實現社會治理的公平正義。

2、助力夯實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社會基礎

社會治理精細化作為提升社會文明的重要創新機制,其首要目標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在社會文明方面推動治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進而完善和發展國家治理體系,不斷提高國家治理能力水平,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制度基礎上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夯實社會基礎。

3、助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社會治理精細化是黨和國家適應時代要求和形勢變化加強治理機制創新的一個重要舉措,其目的就是要突破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模式和桎梏,使國家治理方式和體系更加科學、完善,使社會治理更加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既非少數領導幹部領導能力的現代化,也非少許公共部門管理能力的現代化,而是整個治理體系的現代化。

社會治理精細化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邏輯關聯

社會治理精細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基本要求。

社會治理精細化不是簡單追求治理的技術化,而是要形成一個內涵豐富、有著多層次要求的整體。社會治理精細化要求民眾的積極參與,這既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也是其向前發展的動力。當然,社會治理手段的專業化、信息化和技術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保證,它不僅有利於豐富治理內容,提升其執行的能力,而且對於提高治理的效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標就是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社會治理精細化需要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府職能的轉變,因而,政府職能轉變和社會治理轉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前提。實踐證明,一個治理現代化的國家,一定是一個治理精細化的國家,也一定有一個注重以人為本,倡導服務為先、有限的、責任和高效的政府。

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要素框定了社會治理精細化的走向。

治理精細化是制度化的治理,只有建立在有序的制度框架下,才有可能追求精細,追求細節,因此,制度為精細的實施提供了可能。治理精細化也是法治化治理,只有遵循法律,才會有治理的標準化和規範化。因此,法治為精細的實施提供了保障。治理精細化同時也是民主化治理,民主價值和品質不僅為精細化實施提供了土壤,而且能夠提高治理過程中的協調能力。

社會治理精細化何以實現

從制度層面來看,需要有相應的頂層制度設計

這些制度安排應該包括以下四方面:一是治理主體多元化的制度安排,要求在制度上確定政府的角色定位,政府、社會和市場邊界;

二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科學定位,並圍繞社會治理精細化,使其在公共需求、公平配置和民主預算等方面履行其職責,具有對政府行為剛性約束制度,傾向於民生工程的公共財政制度;

三是構建共建共享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形成三位一體、相互支撐的統一整體,以指導社會治理向現代化方向發展;

四是構建公平的、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度,為社會治理精細化邁向治理的現代化奠定基礎。

從體制機制來看,需要構建協商民主機制

協商民主機制能夠盡最大可能地促成各個主體間求同存異,最大程度地整合社會治理資源,以此節約管理成本,實現治理績效的提升。在傳統的治理中,由於普通民眾缺乏話語權,沒有充分表達意見的渠道和平臺,其訴求難以轉換成輸出壓力,因而,使得治理偏離了現代化的目標,也難以實現治理的精細化。

另外,治理的精細化手段和方式,也離不開協商民主機制的保障。如前所述,從工具層面,治理的精細化需要充分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遵循規範化、程序化的科層體系,來實現精細化的操作。科學的現代化企業管理制度需要一個民主的機制,社會治理的精細化和國家治理的現代化同樣需要一個協商民主的機制。

從微觀的操作層面,需要藉助於現代信息技術手段

首先,加快信息化建設,推動各個部門間信息開放、信息共享的進程,打破信息的碎片化現象。其次,推動治理的專業化、規範化和標準化建設,通過提高服務水平來實現治理的精細化。治理精細化的落腳點是滿足民眾的需要,而民眾希望公共服務的供給者能夠提供更為專業化、標準化和規範化的服務,比如,民眾對醫療的需求,就希望能夠享受到不分地域,不分城鄉,均等化、標準化和專業化的服務。最後,要充分利用當前的大數據平臺,來提高精細化的水平,利用智能技術,提高治理的現代化水平。

《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的目標指向與實現路徑》

視覺|範璽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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