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上專挑非法採砂船“黑吃黑” 團伙頭目獲刑20年

长江上专挑非法采砂船“黑吃黑” 团伙头目获刑20年

船主違法盜採江砂,遭“吃黑”團伙暴力威脅敲詐錢財,只得忍氣吞聲。武漢警方聞訊將涉黑犯罪團伙一網打盡。經認定,該涉黑團伙在長江武漢青山水域共敲詐勒索計2381船次,非法牟取暴利173萬元,給長江青山水域社會治安、航運秩序、堤防安全、生態環境、經濟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給該長江段的生態系統、堤防安全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同時,為修復航道和恢復生態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5月28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宣判,黑惡集團的頭目劉某、黃某宇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

非法採砂船遇“吃黑”

2015年3月以來,劉某、黃某宇等16人通過威脅、敲詐、勒索、打砸、驅趕、攔截等暴力手段,壟斷控制長江流域武漢二七長江大橋至天興洲長江大橋段水域的非法採砂作業,通過收取“保護費”的方法牟取暴利。

2016年3月16日傍晚6時,該組織10餘名成員手持砍刀、魚叉和洋鎬把等兇器,乘拖輪竄至長江青山區建設一路江邊“維修一號”採砂船,瘋狂打砸船上物品及設備,致兩名船員受傷,一名船員被逼跳入江中。

經武漢水上公安分局調查,該黑惡組織共16人,劉某、黃某宇是其中“老大”。劉某負責聯繫採砂船和對外協調,黃某宇負責人員管理調配和財務賬目。骨幹成員李某、張某手下分別豢養著曹某、陳某、石某等10餘名打手,多為青山地區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及社會閒散人員,他們排班輪流在青山水域“巡查”,接連製造事端,控制非法採砂船活動。該團伙根據採砂船大小及利潤,收取2000元至30000元的“保護費”,誰不交就打誰。

涉黑團伙聚餐時被端

2016年4月25日8時許,民警在團伙成員曹某暫住地、青山區鋼花街一小區門口發現,曹某騎著電動車直奔一菜市場而去。約1個小時後,曹某將買來的一大包菜交與團伙頭目黃某宇的司機,由他開車送到另一小區。半小時後,曹某也騎著電動車跟了上來,進了一樓的一家公司。

民警懷疑這裡是團伙成員窩點,遂按兵不動,等待抓捕時機。

11時30分左右,該團伙成員陸續趕來聚餐。等他們到齊後,民警衝進房內,將劉某、黃某宇等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

經查,該團伙組織嚴密,定期為成員發工資,“夜班”月補2500元,受傷有醫藥費,集中用餐集中租住;2016年春節,頭目劉某和黃某宇各獲得10餘萬元分紅,其他成員有紅包;團伙成員不準吸毒、不準接私活、不該問的不問。至落網,該涉黑團伙在長江武漢青山水域共敲詐勒索計2381船次,非法牟取暴利173萬元。

團伙頭目獲刑20年

法院認為,該組織的特徵符合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構成要件。

判處被告人劉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被告人黃某宇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0萬元,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張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以及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3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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