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院發佈2017年度“民告官”案件審查報告

德州市中院发布2017年度“民告官”案件审查报告

狠抓審判質效,以審判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

2017年,全市法院依法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045件,做到應收盡收,其中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和再審訴訟案件695件,審結訴訟案件701件,審查行政非訴案件350件,中院行政庭新收行政案件308件。從被告情況看,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案件為200餘件,佔全部一審案件的44.1%,以市政府為被告的29件,縣(市、區)級政府為被告的193件,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為被告的30件。從管理領域看,行政案件數量居前的是:城建類(含房屋徵收搬遷、房屋登記)、土地資源類(含土地登記、土地徵收)、公安類(含治安、消防、道路)、勞動和社會保障類等,特別是因棚戶區改造、拆除違法建設等引發的涉民生案件佔比較大。

從結案率看,全省各地法院行政案件平均收結比為95%,德州法院與其他八市法院收結比均超過100%;我市法院收案同比增長17.3%,結案同比增長17.9%,結收比為101.3%,同比增長0.5個百分點;從案件質量看,我市法院服判息訴率為73.1%,超出全省平均值近30個百分點,列全省第三位;中院服判息訴率超過80%,位列全省第二。

這些案件大多數涉及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履行法定職責,事關群眾切身利益,高效、高質量地得以審結,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負責人出庭蔚成風氣,出庭率居全省首位

2017年,全市法院共開庭審理行政案件350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328件,出庭應訴率為93.71%,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居全省首位。從行政機關負責人身份看,副職多、正職少。去年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副職出庭316人,正職出庭12人。從各縣市區情況看,出庭應訴率達100%的有德城區、樂陵市、齊河縣、夏津縣、臨邑縣、武城縣、禹城市、寧津縣和慶雲縣9個縣、市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上個月濟南中院、濟南市政府法制處負責人來我市就負責人出庭工作進行調研學習。下一步重點督促行政機關負責人既要出庭,又要“出聲”,使該項工作繼續保持全省先進。

另外,隨著新行政訴訟法的實施和經濟轉型升級,一些新類型案件開始出現。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人民檢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案件10餘件,各縣市區法院均有受理,行政公益訴訟制度的嘗試和建立,豐富和完善了行政訴訟體系的結構,是監督和糾正行政機關違法、濫權和不作為,促進行政法治運行的重要舉措,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的優勢正在逐步顯現,需引起各級行政機關的高度重視,要積極應對,妥善處理。

行政機關敗訴原因及改進工作的建議

2017年,全市行政機關認真落實《德州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規劃》總體要求,行政執法更加規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進一步提升。但是從司法審查的角度來看,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行政機關引起重視並加以改進。

一是違反法定程序。比如,責令改正通知和行政處罰決定應分開製作文書,有的行政機關將其列在同一文書中,逾期不改正才能進行處罰,明顯違反程序規定;有的行政機關一味追求效率,未經相關職能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且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強行拆除房屋。二是收集、保存證據意識不強。有的行政機關在強制拆除過程中沒有製作物品清單導致在行政賠償案件中對行政相對人提出的賠償申請無法提出相反的證據從而敗訴。如拆違拆臨案件中,有的行政機關主張原告房屋拆除系自願行為,但由於事情發生較早,行政機關缺乏固定、保存證據的意識,在訴訟過程中無法提供原告同意拆除房屋的證據,致使其主張無足夠的證據予以支持。三是行政機關履職失當。通過審查發現,行政機關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是行政機關敗訴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行政機關在收到當事人要求其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申請後,認為申請內容不屬於其職能範圍,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有的行政機關對於申請人郵寄送達或者通過網絡方式提交的申請直接不予接收、不予答覆。四是行政機關不正當行使自由裁量權。有的行政機關對相鄰地段類似房屋的補償標準不統一;有的行政機關在查處違章建築中,未按照統一標準嚴格執法,存在選擇性執法問題,只對同區域的部分違章建築予以查處。五是行政機關應訴準備不充分。有的行政機關超期提供證據或提交證據不全面,甚至遺漏必要證據,導致案件證據不足;有的出庭人員未充分了解案情,無法回答法庭調查的問題;有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庭審過程中一言不發,只是在形式上履行出庭應訴的義務,沒有達到應有的出庭效果。

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議:一是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嚴格依法行政。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二是牢固樹立程序公正理念,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近期,我市將出臺《德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要以此為契機,完善聽證、風險評估、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爭取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房屋徵收與補償糾紛。三是強化責任擔當意識,妥善化解行政爭議。要強化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職業責任感,結合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部署,全面梳理和明確各級行政機關的權力清單和負面清單,按照依職權或者依申請為前提,對執法行為進行分類,主動回應社會公眾對於政府行政工作的現實需求,有效杜絕懶政怠政。四是重視法制宣傳,深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動。人民法院通過審理案件向行政機關發出的司法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性,請行政機關充分重視,妥善處理,實現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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