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中院发布2017年度“民告官”案件审查报告

德州市中院发布2017年度“民告官”案件审查报告

狠抓审判质效,以审判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

2017年,全市法院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045件,做到应收尽收,其中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和再审诉讼案件695件,审结诉讼案件70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350件,中院行政庭新收行政案件308件。从被告情况看,以人民政府为被告的案件为200余件,占全部一审案件的44.1%,以市政府为被告的29件,县(市、区)级政府为被告的193件,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30件。从管理领域看,行政案件数量居前的是:城建类(含房屋征收搬迁、房屋登记)、土地资源类(含土地登记、土地征收)、公安类(含治安、消防、道路)、劳动和社会保障类等,特别是因棚户区改造、拆除违法建设等引发的涉民生案件占比较大。

从结案率看,全省各地法院行政案件平均收结比为95%,德州法院与其他八市法院收结比均超过100%;我市法院收案同比增长17.3%,结案同比增长17.9%,结收比为101.3%,同比增长0.5个百分点;从案件质量看,我市法院服判息诉率为73.1%,超出全省平均值近30个百分点,列全省第三位;中院服判息诉率超过80%,位列全省第二。

这些案件大多数涉及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高效、高质量地得以审结,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负责人出庭蔚成风气,出庭率居全省首位

2017年,全市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案件35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28件,出庭应诉率为93.7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居全省首位。从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看,副职多、正职少。去年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副职出庭316人,正职出庭12人。从各县市区情况看,出庭应诉率达100%的有德城区、乐陵市、齐河县、夏津县、临邑县、武城县、禹城市、宁津县和庆云县9个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上个月济南中院、济南市政府法制处负责人来我市就负责人出庭工作进行调研学习。下一步重点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既要出庭,又要“出声”,使该项工作继续保持全省先进。

另外,随着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和经济转型升级,一些新类型案件开始出现。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各县市区法院均有受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尝试和建立,丰富和完善了行政诉讼体系的结构,是监督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滥权和不作为,促进行政法治运行的重要举措,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优势正在逐步显现,需引起各级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德州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总体要求,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但是从司法审查的角度来看,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行政机关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一是违反法定程序。比如,责令改正通知和行政处罚决定应分开制作文书,有的行政机关将其列在同一文书中,逾期不改正才能进行处罚,明显违反程序规定;有的行政机关一味追求效率,未经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且未履行法定程序即强行拆除房屋。二是收集、保存证据意识不强。有的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过程中没有制作物品清单导致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赔偿申请无法提出相反的证据从而败诉。如拆违拆临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主张原告房屋拆除系自愿行为,但由于事情发生较早,行政机关缺乏固定、保存证据的意识,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原告同意拆除房屋的证据,致使其主张无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三是行政机关履职失当。通过审查发现,行政机关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是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有的行政机关在收到当事人要求其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申请后,认为申请内容不属于其职能范围,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有的行政机关对于申请人邮寄送达或者通过网络方式提交的申请直接不予接收、不予答复。四是行政机关不正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的行政机关对相邻地段类似房屋的补偿标准不统一;有的行政机关在查处违章建筑中,未按照统一标准严格执法,存在选择性执法问题,只对同区域的部分违章建筑予以查处。五是行政机关应诉准备不充分。有的行政机关超期提供证据或提交证据不全面,甚至遗漏必要证据,导致案件证据不足;有的出庭人员未充分了解案情,无法回答法庭调查的问题;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过程中一言不发,只是在形式上履行出庭应诉的义务,没有达到应有的出庭效果。

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一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期,我市将出台《德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要以此为契机,完善听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争取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要强化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职业责任感,结合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全面梳理和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按照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为前提,对执法行为进行分类,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对于政府行政工作的现实需求,有效杜绝懒政怠政。四是重视法制宣传,深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请行政机关充分重视,妥善处理,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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