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品抽检 鸡东县的鸡蛋鸡西市的猪头焖子不合格

食药曝光号讯 28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8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在近期组织的对19类食品224批次样品监督抽检中,发现不合格样品2批次。

黑龙江食品抽检 鸡东县的鸡蛋鸡西市的猪头焖子不合格

资料片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鲜华养鸡场(供应商)供应、由鸡东县好日子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鸡蛋,生产日期2018/3/8,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99.1 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标称黑龙江省鹤岗市龙鹤肉罐制品厂生产、由鸡西市滴道区新百客购物广场销售的猪头焖子,生产日期2018/2/22,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495 g/kg,标准规定应≤0.075 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熟肉制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肉灌肠类中最大使用量为1.5g/kg。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黑龙江食品抽检 鸡东县的鸡蛋鸡西市的猪头焖子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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