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無力償還,被債主非法拘禁怎麼辦?

EC966

報警吧。

法律會保護公民人身權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護,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非法的方法予以限制或剝奪。借錢人被債主非法拘禁,如果不是時間極短的話,債主的行為涉嫌非法拘禁罪,處3年以下的刑。期間,如果有毆打、侮辱情節的,還要從重處罰。法律的意思就是“有什麼事兒,說什麼事兒,別動手兒”。


債務的性質不影響非法拘禁的行為性質。

非法的債務,比如高利貸、賭債等不受法律保護,為了要這些錢而限制人身自由,顯然是非法拘禁的行為。但如果索要正常、合理債務呢?同樣也是非法拘禁的行為,這在法條上明確做了規定。


索要正常、合理的債務,為什麼也要處罰呢?

有人會覺得不合理,是他欠我錢不還啊,他有錯在先啊!抱有這種想法的人,都是站在自己“一己之私”的立場上,以為自己有理,就可以任意為之。這件事,你認為自己有理,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那件事,他又覺得自己有理,也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國家十多億人,都這麼想、這麼做,國無寧日啊!因此,法律“站出來”,站在公眾和公正的立場制定了各種行為準則,誰都不要輕易去觸碰,否則,就要接受懲罰,而不管你是“好人”還是“壞人”。


對於借款不還,還是要依法處理。

危難之時,能借給你錢,這是多難能可貴的情誼,就衝這份情,借錢人就應該積極的予以感恩並償還,即便真有困難,也要真誠的溝通、協商,取得債主理解,和平解決。我想,債主如果不是被逼急了,也不會出此下策的。我想對債主說,如果真的遇到了借錢不還的“老賴”朋友,債主也要保持冷靜,不要錢沒要回來,反而把自己“搭”進去,還是要依靠法律,起訴、查封、判決、執行,這才是一個成熟公民的做法,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做法。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一鍵代償觀點:欠債還錢是民事責任,非法拘禁就可能是刑事責任了,遇到這種情況就要及時報警。

因為受傳統觀念的限制,現實生活中,大多數人往往看到那些欠錢不還的,就會第一反應認為其是惡意拖欠故意不還。這樣一來,還沒有開始具體分析事情,就已經做出了論斷,顯然是有失公允的。有些債權人為了逼債務人還債,往往會站在道德制高點做出一些違規的舉動來,其實很容易就造成事情性質的轉變。

無力償還的債務人應該得到寬容

首先,從債務人的角度來說,如果確實是因為客觀條件限制而導致自己確實一時半會兒沒有能力還錢,這是應該被寬容的。在我幫助過的很多債務人當中,其實債務人是要比債權人更加焦慮,畢竟誰也不想過著天天被催債的日子。

然後從現實角度來說,如果債務人確實是沒有償還能力,那麼我們作為債權人來說,就算是逼得再急,那對方還是沒錢還。所以,還不如給他寬限一些時間,大家重新協商一個新的還款方案。

當然,有沒有能力可不是自己說了算的,這是要經過至少法院兩次認定的。如果連法院都判定債務人確實無力償還,那麼作為債權人來說就不應該再苦苦相逼了。而對於那些惡意拖欠的人,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也是可以的。

反對暴力催收其實也是在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可能一直很多人認為反對暴力催收是在保護債務人,其實非也。就像這件事中吧,如果債權人吧把主非法拘禁了,很可能就會因為在拘禁過程中使用了某些過激手段而被認定為刑事犯罪。

如果,債務人因為這個將債權人起訴至法院,那對於債權人來書就有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這是很現實並且很嚴肅的事情。說現實一點,欠錢的事還能通過協商解決,如果是刑事犯罪,那就沒有商量的餘地了。

到時候別說要債了,弄不好還得賠錢給對方,這樣一來,可就真的是得不償失了。而債務人在面對暴力催收時,也要注意蒐集證據,法律也是支持債務人使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在當今法治社會的環境下,我們都要注意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不受損害。


一鍵代償

法門律匠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從樸素的社會情感來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乃天經地義之事。如果題主確實存在合法的債務需要歸還,就應當敢於擔當,盡己所能,想辦法盡力償還。如果確實存在一時無法歸還的情形,也應當與債權人溝通協調,是否可以延期歸還或者分期歸還,以爭取債權人的諒解與支持;如果所欠債務乃工人的工資或者工傷保險費、醫療費等,作為債務人,題主更應想辦法努力補上。無論何種情形,作為債務人不應迴避責任,甚至逃避責任,之所以會走到被債權人拘禁的程度,我想應該是債務人存在逃避的情形或者屢次承諾均不兌現的情形。

如果債務人所欠債務系合法債務,債權人非法拘禁債務人的行為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

在現實生活中,為索取合法債務,面對無恥的“老賴”,債權人忍無可忍而採取了相對過激的行為:非法扣押債務人,剝奪其人身自由,以脅迫其履行合法債務。這種行為對於迫使“老賴”及時歸還所欠債務確實會起到一定的作用,甚至有時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但不得不承認,

債權人所採用的這種方式如果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這種行為雖有效,但債務人的人身自由也是法律應當予以保護的,因此,債權人在索取合法債務時,應當避免採用這種非法拘禁的方式,以使自己陷入犯罪的風險。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會根據債權人所採用拘禁行為的方式、拘禁時間的長短、拘禁情節是否惡劣、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惡劣程度等,妥善考慮是否追究債權人的刑事責任。

如果債務人所欠債務系高利貸、賭債等非法債務,行為人採用扣押、拘禁的方式索取此類債務,行為人的行為則構成非法拘禁罪

通常而言,我們知道高利貸、賭債並非合法債務,這類債務並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行為人為索要賭債、高利貸等非法債務而拘禁、扣押他人,顯然系違法犯罪行為,其行為涉嫌非法拘禁罪。當然,儘管法律對此債務不予保護,但為了保護自身及家人的安全,法門律匠還是建議朋友們潔身自好,儘量走正規渠道融資,合法經營,靠自身的勞動創造屬於自己的財富,切不可抱有僥倖或者一夜暴富的不良心理。

無論何種原因被他人拘禁,首要的是保全自我,然後通過報警等方式尋求幫助

在面對拘禁時,保全自身是第一位的,這是毋庸置疑。在保全自身的前提下,要通過報警等方式尋求他人的幫助。當然,事後行為人也應當反思,汲取經驗教訓,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法門律匠

能怎麼辦?欠錢沒能力償還,你是債主你怎麼辦?當初借錢的時候你沒想過還不上嗎?

我不想說這位被非法拘禁的人士是不是屬於老賴的類型,因為欠錢沒還而不拘禁,如果不是借高利貸,只能說厚顏無恥了。

我們生活中對付老賴確實沒有多少辦法,只能說債主做了很多人都不敢做的事情,畢竟非法拘禁也是違法行為。但確實很解氣,對付老賴就該這麼做。

言歸正傳,不管是不是老賴,面對非法拘禁,最簡單有效的方式就是報警唄,但並不保證後期還會遇上其他意外不。

但如果真的你借了錢,有心償還而只是沒能力償還,那就好好和債主說說吧。我相信,一個人的品德怎麼樣,通過平常的生活都能表現了來的,你想不想還錢,其實債主心裡是有數的。債主做的一切事情也無法是把當初借的錢要回來,拘禁也只是無賴之舉。

如果你的人品能被認可,那就向債主說明情況,努力掙錢把錢還上就行了。


艾米現碾

非法拘禁你可以報警,欠債你應該還錢。下面分別說說這兩件事。

1、欠錢無力償還?

欠債還錢,這是應該的。現在也的確有很多欠債不還的現象,有的是真的無力償還,有的是老賴。不論是哪種情況,結果相同都是不還錢。這樣只能訴諸於法律手段,暴力催收是有風險的。


2、不還錢,非法拘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具有毆打情節的從重處罰。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

非法拘禁罪立案標準。

一、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並使用械具或者捆綁等惡劣手段,或者實施毆打、侮辱、虐待行為等。

司法解釋規定

行為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非法拘禁罪處罰。

所以,不論是正當債務關係,還是高利借貸關係,暴力催收,非法拘禁都是被禁止的。尤其是高利貸的暴力催收,催生出了很多犯罪,就包括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



法律視界

看到這個問題,不禁想起前幾年親身經歷的一件事。

有一天,一個遠房親戚給我打電話,說接到一個電話,要跟他談個生意,這個親戚就讓我開車跟他一起去。

車上我們聊的時候也覺得比較蹊蹺,好在約定的地方不遠,又是白天,所以就決定開車去看看。

到了約定好的一個茶館,下車,好傢伙,門口都是穿黑衣T恤,腦袋和脖子一邊粗的大漢,這時樓上下來一個年齡比較大的人,讓我們上去坐坐。

跟隨其上去,落坐,年齡大的人開口後,知道了事情的淵源。原來這個遠親欠了人家的錢,沒有還,債主委託討債公司人來討。

這幫人包下了整個茶樓,圍著我們,我這個遠房親戚也是經歷很豐富的人,見多識廣,就跟他們周旋。那幾個人來回勸說,我這個遠房親戚也沒有答應還錢,確實那時這個親戚經濟比較困難,無力還錢。

當時在茶館樓上雙方僵持了半天,那些人也沒有什麼比較出格的話,可能也是知道我這個親戚也不是一般的人。後來就話裡有話說換個地方繼續喝茶,被我這個親戚拒絕了。

記得當時我這個親戚跟這些人說了這麼一句話,我跟你們也不是永遠的仇家,你們跟委託你們要債的也不是永遠的親家。

後來我們就回去了。可見遇到什麼事有經驗的會說話的冷靜的人能夠把大事化小,不會激化矛盾。反之 …… 呵呵

後來那些人也到親戚家去要過錢,親戚也陸陸續續還掉了一小部分,跟這些人也熟了,還介紹給他們去要親戚一個朋友公司外面難要的債務,他們也沒有要回來。

後來這事就不了了之,那些人也再也沒有去那個親戚家要過錢。


天空之城11879

大家好,我是小軒,地地道道的江西老表🤗

我想說的就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你肯定也是因為欠了太久沒有還錢了,所以人家才會冒險去拘禁你,不然誰也不敢做這種拘禁的事情,屬於違法行為了。



我的建議就是報警,對方涉嫌非法拘禁罪,根據刑法第238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如果還對你有毆打。侮辱的話。刑法更嚴重,如果導致你受傷了。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打死人的話。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說欠了人家的錢就要儘快還。誰都不會無緣無故的拘禁你,如果你還了人家錢的話人家也不至於做這違法的行為。只能說對方法律意識不夠。


江西老表小軒

雖然非法拘禁是不對的,不合法的但是你不還錢就不對了,想想當初人家借你錢的時候,你是怎麼說的怎麼保證的,別人借你錢的時候也是不容易的。好好和債主談談,找份工作好好幹,一點一點趕緊還上錢。


現在這時代

肯借錢給你的人,一定是你的貴人;

如今,這樣的貴人不多,遇到了,必須珍惜一輩子。

在你困難時借錢給你的人,不是因為人家錢多,而是因為在你遇到困難時想拉你一把。

借給你的也不是錢,而是信心,是信任,是激勵,是對你能力的認可,是給你的未來投資。同時,你要記住意幫你的人,不是欠你什麼,而是把你當真朋友,

別人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沒什麼理所當然。

有多少人忽視了這簡單的道理,又有多少人覺得理所當然;

更有些人自作聰明,甚至耍無賴嘴臉;

這種人,早晚淡出人們的視線!

真誠的人,走著走著就走進了心裡;

虛偽的人,走著走著就淡出了視線;你想做什麼樣的人?

希望朋友們千萬不要踐踏“誠信”二字,失信乃是人生中最大的破產!望珍重!!!

總結:

忠實的朋友是一輩子的財富!有什麼問題,可以多關注一下我,評論區裡見


橘子果醬662

雖然說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索債的方式也要合乎法律。如果欠債還不上,催債人可以通過法院來起訴或者協商解決,但是如果通過囚禁欠債人來催債,這種情況催債人肯定是已經觸犯了法律,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如果被他人非法拘禁,首先要做的就是報警,這一點是最重要的。如果催債人對欠債人的人生安全造成損傷,可以通過法院來解決。

其實一般作為放貸人,目的就是為了錢,如果我是放貸人,我的底線就是及早的要回本金,利息能多要就最好,實在要不上就不收,但是絕對不會對他人的人生安全造成危害,要不然只會把自己陷入被動的位置。所以說如果被非法拘禁了,拿出態度來先協商吧,畢竟是欠人家的錢,協商的時候也注意收集證據,但是如果協商不通或者人生安全有危險,那就報警,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大逗比狗蛋

欠錢沒還是民事糾紛,非法拘禁是刑事案件,後者嚴重。就你所說的情況,建議取證後協商處理,不行則打官司,他的過錯比你的大。

歷史上,闖王李自成就是欠錢無力償還被債主綁了,結果李自成把債主一家全滅了。當然我這不是要你做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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