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衛輝法院:執行法官與失信被執行人的較量

因欠貸不還,當車被封、人被拘時,被執行人孟某隨執行幹警走出家門後給人打電話:“法院的人來了,把車開走了,我也被抓走了......”

日前,在河南省新鄉市衛輝市人民法院法院開展的“百日執行攻堅”集中行動中,天下著雨,被執行人孟某在家中被逮了個正著。

2015年2月10日,孟某夫婦經保證人劉某擔保,在申請執行人處貸款5萬元,逾期未還,被起訴到法院後,經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孟某夫婦及擔保人劉某經合法傳喚未到庭,未答辯。2017年4月5日衛輝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令他們夫婦歸還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劉某對上述該判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後,該案進入執行程序,當衛輝法院依法下達執行通知書、財產申報令等手續後,孟某仍不予理睬。

5月19日,孟某被拘傳到衛輝法院後,因其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行為,被司法拘留15日、罰款1000元,並依法將其別克轎車查封。

人拘了,車封了,孟某嚐到了法律的制裁,深感拘留所不是人待的地方,於是拿出誠意他主動先償還10000元,取得了申請人的諒解,達成了下餘款項月底前還清的協議,並找了保證人為其擔保。

本案在執行過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的財產及人身採取強制措施,有效地震懾了失信被執行人,切實保障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王偉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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