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组织卖淫获刑十年,接下来发生的事简直不可思议……

王某原是靖江一家浴室的老板,2013年3月28日,王某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取保候审。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2014年3月21日,靖江市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判决生效后,王某即向靖江市法院提出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法院于4月22日组织对其体检,但因为王某长期注射白蛋白影响了体检结果。同年4月至9月上旬,靖江市法院一共对他进行了三次体检,一直未能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在此期间,靖江市检察院向靖江市法院审监庭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建议法院尽快作出是否同意王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及时将其交付执行。就在法院准备对王某进行第四次体检时,他突然失联,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2014年9月23日,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区分局对王某网上追逃。

王某被网上追逃后,泰州市检察院多次督促查询王某的网上追逃情况,并发函要求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区分局加强技术侦查以加大追逃力度。

2016年8月,江苏省检察院确定王某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重点督办罪犯。泰州市检察院加大监督力度,牵头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针对该案研究抓捕方案,明确落实任务到个人,积极排查王某的行踪。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5月12日,王某在扬州被抓获并押解到泰州市看守所。5月14日,靖江市法院对他作出收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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