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起來”,鄉村振興“活起來”

最近稍微關注“三農”問題的朋友,都知道鄉村振興這詞的火熱程度,自2017年10月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報告,“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便成為了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而在今年2月4日“一號文件”的發佈,“鄉村振興戰略”註定要火爆今年的三農領域。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過程中,深化農村改革仍是不可忽視的一項重點任務,不斷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才能激發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起來”,鄉村振興“活起來”

集體資產“活起來”

據目前統計我國農村集體擁有土地66.9億畝,集體資產3.1萬億元,每村均佔555.4萬元,其中東部總額資產為2.38萬億元,佔總資產的76.1%。

這些資產有很大一部分是“沉睡”著的,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用,農村集體產權改革在這種局面下,不斷的探索農村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和完善集體資產的治理系統,讓農民分享改革發展成果。

在總結經驗下,我國2014年通過了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試點方案,2017年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單位名單,全國共100個縣(市、區)入圍,2018年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同時選擇50個地市開展整市試點,同時開啟“整省試點”的新模式,並將試點縣市區擴大到300個。

目前,全國已有6.7萬村和6萬個組完成了改革,量化集體資產8528億元,累計股份分紅28140億元。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起來”,鄉村振興“活起來”

農民的積極性“活起來”

如果說30多年前農村實行土地家庭承包,調動了億萬農民的積極性,解決了十幾億人的溫飽問題。那現在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既體現集體經濟的優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可以更好地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逐步實現共同富裕。

農民在這場改革中成為了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擁有了最重要的兩項權利: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

在這次改革中農民真正的做到了“當家做主人”,所賦予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必須得到保障,農民看得見摸得著的改革,讓農民的積極性極大的提高。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動起來”,鄉村振興“活起來”

農村產權改革是鄉村振興必經道路,只有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農民才能真正的富裕起來,鄉村建設才能帶動起來,我國預計2025年全面落實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完成,中國農民未來也將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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