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為兒辦婚禮,卻“沒錢”還債,結果……

有錢為兒辦婚禮,卻“沒錢”還債,結果……

沒錢給老友還欠款,卻有錢給兒子辦婚禮,原本週末家中即將辦喜事的被執行人王某因未履行法院判決,被蓮湖區依法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金某與王某原本是朋友關係,王某曾陸續向金某借款共計25萬元。 2017年1月8日,王某向金某出具了一張25萬元的欠條。後來,金某因家中急需用錢,讓王某還錢,王某卻遲遲不還。2017年11月,金某向蓮湖區法院起訴王某。法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並於2018年3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王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原告金某歸還借款25萬元。判決生效後,被告王某沒有自覺執行判決。4月24日,金某向蓮湖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5月2日,法院立案受理後,立即向被執行人王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但在三日期限內,王某既沒有報告個人財產,又沒有履行判決。

5月29日,蓮湖區法院執行法官楊繁通過線索得知,王某即將於6月2日為兒子舉辦婚禮,為婚禮花費了二三十萬元。法官立即傳喚王某到庭談話,王某表示自己無錢償還。鑑於王某的消極對抗態度,法院依法決定對王某司法拘留十五日,並對其財產狀況進行搜查。執行法官與法警通過搜查發現,他隨身攜帶有多張銀行卡,為兒子婚禮購買了高檔菸酒,他自己居住著130多平方米的房屋,為兒子購置的婚房位於曲江。在被執行人王某被司法拘留後,其親屬得知情況積極籌款。王某向法院寫下《悔過書》,請求法院從輕處罰,他還要回家為兒子籌備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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