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4縣擬命名“江西省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據瞭解,“江西民間文化藝術之鄉”是指運用民間文化資源或某一特定藝術形式,通過創新發展,成為當地廣大群眾喜聞樂見並廣泛參與的群眾文化主要活動形式和表現形式,並對當地群眾文化生活及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的縣(縣級市、區)、鄉鎮(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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