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8年度国家文化消费 试点城市合作单位征集活动全面启动

长春市是首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2017年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市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开展了300多项

、570余场次惠民文化消费活动,吸引235户文化商户、百万市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资金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效果明显,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6.7以上,文化消费潜力得到有效释放,成功带动了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在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8年,为了更好地做好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在文化产品与消费者之间搭建沟通桥梁,营造更加深厚的文化消费氛围,培育形成一批新的文化消费热点,秉承“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原则,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确定在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信息传输、文化创意和设计、文化休闲娱乐、工艺美术品生产、文化产品生产、文化用品生产、文化专用设备生产及文化+其他(餐饮、生态、体育、金融)等十一大行业领域继续面向全市征集参与长春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合作单位。

经评审确定为合作单位的,经评审认定和公示后,正式纳入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合作单位名录库;合作单位的基本信息将列入《长春市文化消费指南》等官方出版物,面向全市进行免费发放;享受文化消费试点期间相关优惠措施,试点工作期间,获得集中宣传推广;对社会经济效益突出的合作单位授予“长春市文化消费试点十佳合作单位”称号,在申请文创专项资金、文化消费市场活动后补助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并向有关投资机构进行推荐。同样,合作单位要积极配合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文化惠民消费季、建设文化产品和服务教育平台及发放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卷(卡)等工作;提供必要设备、人员等条件保障,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服务平台、消费券(卡)系统平台的接口调试等事项;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接受有关机构对于消费券(卡)使用的跟踪、监测和检查。

有合作意向的单位请登陆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http://wgx.changchun.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关于征集长春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的公告》,打开在线申报链接,下载《长春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网上申报操作流程》《长春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合作单位承诺书》,并于2018年5月30日16时前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按照“公平公开、择优选取”的原则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将在市文广新局官方网站对拟入选申报单位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长春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长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处)张延洋。联系电话:81162970、81162953。

另外,2017年已成为文化消费试点合作单位的不用再次申报,如另有补充材料的应在本次申报时间结束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的方式上报到指定提交地址。

上述服务均为公益性质,不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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