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公安局半年喝600瓶“茅台” 理由是“为了省钱”

安化县公安局食堂包间

国家级贫困县公安局半年喝600瓶“茅台” 理由是“为了省钱”

安化县公安局食堂包间

近日,国家级贫困县——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公安局违反公务接待规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引发热议。据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称:2016年6月,安化县公安局违规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以每瓶80元的价格,采购了600瓶白酒。至2017年1月止,该批白酒被安化县公安局机关食堂用于112次晚餐接待消费,其中用于内部违规公款吃喝22次,用于无公函接待消费90次。

这起违纪案件的细节触目惊心。据悉,安化警方驾驶警车10多个小时,千里迢迢前往贵州省茅台镇采购白酒,理由竟是“为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因为“当时几乎每个工作日都有接待任务,晚餐基本上都喝酒,以酒鬼酒为主,从店里买200多元一瓶。一桌6到10人,用酒少则两瓶,多则五六瓶。大家都觉得这么喝划不来,而且口感也一般。”显然,来自茅台镇的白酒对了他们的胃口:仅半年时间,600瓶白酒在公安局食堂全部喝完。

据调查,600瓶白酒中,有115瓶用于节日、离退休老干部聚餐等消费;141瓶用于领导出差联系工作以及干警拔河、篮球集训等活动消费;另有344瓶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审计、检查、开现场会等公务消费,共计90次,均无接待公函。

当地官员解释称,当地酒风盛,崇尚喝酒,把喝酒当作提高士气、胆气、豪气的一种方式。比如破了案喝庆功酒,一段时间案子没破也会摆酒慰问。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务接待中,比例最大的是市局来人,再就是外地警务协作。安化劳务输出多,很多外地公安来安化追逃,第一顿饭我们必须请。”

这无疑是一起典型的顶风违纪案例,当事人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及诫勉谈话处分。不过,上级工作检查就要喝酒?联系群众就要喝酒?工作交流必须喝酒?提高士气就要喝酒?80元一瓶的白酒对于贫困县来说就算便宜?

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经多年,公安部和湖南省也对公务人员饮酒有明确规定,然而安化县公安局依然顶风作案,公然违法违纪,打着各种旗号违规采购,违规接待。此外,去安化县参加部门审计、检查、开现场会等上级干部,也没有把“八项规定”精神当回事,没有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的意识,更没有承担对下级的监管责任,纵容了安化县公安局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

作风问题无小事,作风建设在路上。党中央的反腐肃纪的决心和力度有目共睹,但个别地区和个人仍心存侥幸,顶风作案;有些干部缺乏监督的勇气,丧失原则,给了“四风”问题死灰复燃的机会。在一些地区,整治作风之垢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强,制度还须进一步完善,“紧箍咒”应常念不止,对违法违纪人员应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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