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昨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我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會上,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家環保督察辦的要求,《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連同第四批環保督察其他省(區)的整改方案於5月29日通過新聞媒體統一對外公開。

《整改方案》採用“總體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單”的結構,總體整改方案基本涵蓋了我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各項工作任務,並對中央督察組反饋的問題進行了逐一回應,包含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措施、保障措施4個部分。整改措施清單是針對中央督察組反饋意見中提出我省存在的四大方面的問題、56個具體問題,制訂了172條整改措施清單,對每條清單都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責任單位,一項一項整改,一項一項驗收,一個一個銷號,確保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落實。

截至今年5月25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我省的2358件信訪件,已辦結2180件,辦結率92.45%,責令整改1793家企業,立案處罰649家企業,罰款金額3940.31萬元,立案偵查19起,拘留49人,約談459人,問責296人。同時,我省通過舉一反三自查發現環境保護具體問題3590件並實施整改,一批群眾反映突出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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