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对非法集资套上“紧箍咒” 实施监测预警

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稳定,日前,市金融办发布《大庆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该文件从非法集资特征、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给非法集资套上“紧箍咒”。

同时具备四种特征将被纳入非法集资监测范围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或者超过规定人数的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的行为。

近年来,非法集资行为在全国一些地区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一些机构的推波助澜下,非法集资披上互联网金融、“消费返利”、“预付卡”等“外衣”,隐蔽性、跨区域、网络化等趋势明显,扰乱了社会经济稳定。

为给非法集资套上“紧箍咒”,《大庆市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制度》明确,同时具备以下四种特征视为非法集资,应纳入监测范围: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投资理财、投资公司和虚假转让股权是主要表现形式

该文件还对职能部门提出要求,在辖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当地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进行监测和预警,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进行处置:

出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或已发生非法集资活动将被监测预警

大庆市行政区域内出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或已发生非法集资活动情况下,各县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根据监测预警工作获得的线索、信息,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作出研判,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出预警通报,对可能引起影响全市社会经济稳定的,应在做出可能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研判后,24小时内向市处非领导小组提交预警报告。

出现跨辖区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时,最早发现警情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在24小时内将警情报市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并同时实施动态报告制度和24小时警情跟踪监测制度,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监测,随时掌握和报告涉嫌非法集资的各项情况。

进入预警状态后,发生涉嫌非法集资警情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警情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应报告内容、时限等实行实时报告制度,在向市政府、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市处非领导小组上报警情的同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即启动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县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对监测预警工作中获取的疑似非法集资线索、信息进行综合预判。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将线索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市处非领导小组接到监测预警报告后,应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判明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分类进行处理。

对于案情特别复杂、重大,一时无法定性的风险事件,由市处非领导小组报省处非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事件涉及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涉案县区政府继续做好情况的跟进和处置工作。

市金融办副处长赵德红表示,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对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投资理财类市场主体进行风险评估,实现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程监管;对现存的理财、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等市场主体开展风险摸底排查;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让金融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提醒市民远离非法集资、警惕金融骗局。同时,向企业宣传国家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企业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此外,牵头制定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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