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市全面加强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工作

自海洋伏季休渔启动以来,丹东市渔业主管部门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加强海洋伏季休渔执法工作,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一、扼守咽喉,海陆联动,大力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执法

连日来,丹东市全体执法人员假日不休,检查不停,力度不减,出动执法船艇30余航次,执法车辆6O余车次,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渔船600艘次,抓获违法违规渔船11艘,渔获物3000余斤,查扣疑似涉渔“三无”船舶11艘。

一是加强海上巡航执法。丹东市整合市县渔政、海监五船执法船,统一布控,定点巡察,加强对西南航道、西大河、大鹿岛、獐岛南侧、水口等咽喉海域布控巡查。5月8日凌晨2点左右,中国渔政21015船执法人员在鹿岛附近海域查获5条违规渔船,交由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指定的大圈码头看船点实施扣押处理。

二是深入开展陆上打击。5月11日晚5:40,东港市渔政处联合公安边防、市场监管局对东港市群众举报某水产食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鲜活章鱼(八爪鱼)460公斤,东港市渔政处依法没收渔获物,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罚。

5月13日夜,东港市渔政处根据举报线索,调动东西两线全部执法人员10余人,对大鹿岛码头实施布控,现场查获非法收购运载水产品货车3台,对查获的626斤香螺、1530斤海螺、50斤花盖蟹予以没收。

5月19日,接到群众举报,丹东市渔政处立即行动,当场抓获违规渔船6艘,扣押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指定的大圈码头看船点,正在处理中。

三是突击港口检查。5月18日至20日,东港市渔政管理处根据丹东市政府联合执法行动安排,对东港古沟等自然停泊点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疑似“三无”渔船7艘,当场依法进行扣押处理;20日上午,在对北井子辖区巡查中,公安边防部门发现疑似“三无”渔船。市渔政处陆地执法组迅速出动人员赶赴现场,对船只进行查验,当场查扣疑似涉渔“三无”船舶4艘。

二、加强协调,分批召回,严格强化异地休渔渔船管理

目前,丹东市已经对停泊在大连地区的169艘渔船,进行了逐一联系通告,要求这些渔船必须无条件按规定时间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5月24日,由丹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由广军副局长带队,率东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合作区农经局和市渔政处、渔监处相关执法人员和丹东市渔政处的中国渔政21201、东港市渔政处的中国渔政21203执法船赴大连庄河对丹东籍渔船予以分批带回,共完成了43艘丹东籍渔船的召回工作,分别带到东港市水口港、黄土坎大圈等地进行休渔。其余正在分期分批召回中。

对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确有困难的停泊在省内外市的小型渔船,商情当地签定异地休渔确认书,在异地休渔。如果当地不接收的,必须无条件回本船籍港休渔。对逾期不回本船籍港休渔的渔船按严重违反伏季休渔规定处理。丹东市近期将带领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人员再次赴山东石岛渔船转港地,实地开展异地休渔渔船清查召回工作。

三、严格审批,设定准入,强化贝类采捕渔船管控

丹东市各县(市)区对今年申报参加贝类生产的404艘渔船严把审批关,对未安装和未正常使用北斗系统的、未安装船牌的、未焊接钢质船名号的、未签定保证书、责任书的渔船,一律不予批准参加贝类采捕生产活动。采捕渔船严格落实报港签证制度和“七定”制度,即定进出港口航线、定停泊卸货港口、定进出港时间、定进出港船数、人数、定渔船捕捞区域和品种。对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今年贝类采捕生产资格。

四、提高认识,明确政策,强化休渔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各县(市)区和海洋渔业、公安边防、海警、公安等部门,约谈养船大户责任人和重点渔船船主、渔船港口港主,明确当前半岛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国家对青岛峰会期间的严格要求。明确国家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严打偷捕、越捕和非法帮艇渔船、涉渔“三无”船舶的决心和力度。一是要明确不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是严重违反国家伏季休渔规定的,国家要求所有渔船伏季休渔期间必须无条件回本船籍港休渔。二是对未经批准,仍不回丹东本船籍港休渔的,重点是在海上滞留的,所在的县(市)区要集中所有力量,采取所有手段,强制召回,并报公安部门立案侦察,严厉处理船主。对伏休期间违法违规被查处2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执法检查、发生越界事件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3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3年内涉外入渔申请资格,扣除当年度全部燃油补贴。不受理今后船主申请的惠民、惠渔政策。三是发现贝类采捕渔船不开北斗系统的,一律取消其贝类采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扣减今年渔船燃油补贴,按上限处罚。四是对渔船故意不刷写或涂改船名号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限期整改。核实为涉渔“三无”船舶的,一律没收取缔。五是发现捕捞辅助船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服务,对销售、收购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渔获物货值和违法所得等额罚款。

撰稿人:孙现力, 韩在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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