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三年準備結婚,卻發現女朋友父母,不是在嫁女兒而是賣女兒

我今年三十歲了,在一家國企工作,算是個小領導。有一個談了三年的女朋友,三個月前開始商量著要結婚。

本來還是挺值得高興的事情,可是卻被女朋友家要求的彩禮,給搞的一個頭兩個大。我和女朋友長相都屬於平平凡凡的,家境也是很平凡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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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家父母都是農戶,她家還有一個未成年還在上學的弟弟。女朋友是護士,工資是我的一半。我們是自由戀愛,所以起初我以為我們結婚,彩禮之類的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就算有為難的部分,溝通一下就可以了。

結果我第一次去見她父母的時候,聽到條件就驚呆了。不管什麼各地方習俗,她父母提出的條件,可以說我活這麼大就沒聽到過,我甚至懷疑他們不是在嫁女兒,而是在賣女兒。

我前面說過,我們兩家的家境都不好,可以說都是隻能靠自己的。結果她父母一張口就要禮金二十萬,而且婚後不會還給我們。關於婚禮酒宴就更過分了,要求我們家全出,而且婚禮上收到的紅包前,全部給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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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我在市中心買一套三室一廳的房子,首付房貸裝修,全部我一個人出,但是房產證上得加上女朋友的名字、更過分的是還要求結婚之後,我要承擔她們一家的生活費用,這個一家人包括了她,她父母,還有那個未成年的弟弟,也就是說,以後她弟弟的各種學費、生活費都需要我來承擔。

我這要是答應了,這哪是娶老婆,這是娶了個太上皇回家供著了!我父母都是農村種田為生的,她這粗略的算一算,沒有上百萬下不來。我這樣的家庭別說上百萬,五十萬都得向親戚朋友借。

我不想讓父母到了晚年還揹負一身債務。想找女朋友談談,我們談了三年,我以為她只是被家裡慫恿的提出這些要求。可她倒是一臉理所應當,我被她那個態度氣到了,問她“你覺得自己值這些錢嗎”,她不知道是真傻還是裝傻,還覺得我在開玩笑,說,“女孩子嫁人沒有這些錢怎麼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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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同意這些無理的要求,和女朋友提了分手。說實話三年的感情,說不可惜是騙人的。但是我還沒到為愛失去理智的地步。本想著,做不成夫妻,好歹三年感情在,也不至於鬧的太難看。

可是她家倒好,一聽說是我提的分手,帶了個板凳,來我家了。也不幹嘛,就坐在門口哭,說我是負心漢,說自己女兒被我糟蹋了。哭了一個上午,還揚言要鬧到我單位去,讓我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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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爸媽從屋裡拎了兩把菜刀出來,這才灰溜溜的走了。我看著他們離開的背影,卻覺得慶幸,慶幸我選擇了分手,沒有讓自己捲進這樣的家庭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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