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重慶前移執行風險告知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庆前移执行风险告知

近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強化管理促進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將執行風險告知前移,在向當事人送達裁判文書時一併送達《督促履行義務告知書》,明確告知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以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

《通知》指出,執行風險告知前移將貫穿立案、送達等環節。在立案環節,法院要通過發放宣傳手冊、宣傳欄、LED顯示屏、訴訟服務觸摸屏滾動播放等形式向當事人宣傳執行難與執行不能的區別,將執行風險提示前移至訴訟前。立案人員要適度強化訴訟策略引導,對符合訴訟保全和先予執行條件的案件,要主動提醒當事人及時申請訴訟保全及先予執行措施,為案件後續審理及執行奠定堅實基礎。審判人員在向當事人送達裁判文書時一併送達《督促履行義務告知書》,明確告知當事人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義務。

《通知》要求,重慶三級法院要牢固樹立“立審執一體化”意識,建立健全“立審執”有機銜接機制,著力解決各環節之間存在不同程度的孤立決策和銜接不暢等問題。立案階段要高度關注影響裁判自動履行率的幾類重點案件信息填錄,確保不因數據填錄錯誤導致指標數值失真。訴訟案件在立案環節要加強對被執行人財產及履行能力情況的調查,庭審中要加強對當事人爭議財產權屬的事實查明,與執行部門共享相關財產信息,減輕執行環節查控財產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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