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錢,更愛幸福

愛錢,更愛幸福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像美國、日本的經濟增長迅速,但是幸福感卻只有小幅增加。研究表明:中彩票者和福布斯前100位的富豪並不比普通人快樂多少。

通俗地說,錢,不是萬能的。錢能買很多東西,但不是能買到所有東西。比如,幸福感、成就感、安全感。

所以,別擔心咱們是否處於囊中羞澀的狀態。無論你的收入多少,你都可以變得快樂。

愛錢,更愛幸福

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具體分析分析有幾大點能抓住我們的幸福感:

第一、不要攀比。

根據專家的研究顯示:當人們在收入上相互比較的時候,他們所關注的往往是誰擁有更多的收入,當他們的收入比別人少時則顯得很沮喪。即便是自己的收入在增加,如果他人增加得更多,我們也不會高興。不要把金錢上的成就看成是你人生的目標。

第二、心懷感激。

加州大學河濱分校的索尼婭-柳博米爾斯基教授曾佈置過這樣一個課題,她要求學生寫下五件感激之事。柳博米爾斯基解釋了這麼做的理由:“感恩的心和消極的情緒是格格不入的。當你心存感激時,嫉妒、貪婪和痛苦的感覺就會遠離。”

其中一組每週寫一次,另外一組一週寫三次,對照組則什麼也不寫。最後,只有一週寫一次的那個小組的人其感激心情有顯著的上升。

第三、不要把錢當做頭等重要的事情。

有研究表明:那些把錢當做重要目標之一的人在心理健康方面的收穫是極低的。

這些人一般更容易情緒消沉,常常焦慮,只有少得可憐的自尊,並會導致身體、行為舉止和人際關係方面的諸多問題。

他們在生命力(感覺活潑和精力旺盛)和自我完善的心理測試中,得分都很低。以上種種問題並不是因為富裕本身引起的,而是由於這些人把金錢當做了人生的首要目標。

愛錢,更愛幸福

第四、知道怎樣談論金錢。

如果你仔細在生活中體會,就會發現:我們向自己說明一件事情的方式對我們的幸福有很大的影響。

“我買不起”,換句話可以說成——“我想把錢花在其他東西上。”把自己想象稱一個有能力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和偏好做出明智選擇的人,而非那個不能左右生活的、自怨自艾的可憐蟲。

第五、注重必要的心理需求。

根據哥倫比亞大學的心理學者肯尼-謝爾登的研究顯示,在那些能夠創造幸福和成就感的心理需求列表中,金錢排在最後一位。

最為必要的4個需求是什麼?1、自治——感覺你的行動都是自己選擇和自己認可的;2、能力——感覺自己所做的是有意義的;3、自尊——與他人親密的感覺;4、金錢——滿足物質滿足的感覺。

第六、幫助他人。

加州大學河濱分校的索尼婭-柳博米爾斯基教授還曾做過這樣的研究,讓他的學生去練習幫助他人,在一週內做5件事情,連續做6周。

這些參與者之後在報告裡說他們的幸福感顯著提高了——“友善的行為不僅僅讓你感覺更好,並且培養了互相幫助、合作的意識。”

希望以上的分析能對大家有幫助,在拼盡全力去掙錢的快節奏中別忘找尋我們的幸福感、抓住我們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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