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之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是三十六计中的第五计,也是胜战计中的第五计。书中的文言文是这样描述的“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译文的意思是“敌方出现危难的时候要趁机进攻取得利益,这就是以刚克柔的方法”。

三十六计之趁火打劫

这一计策的名字来自《清稗类钞.盗贼类.趁火打劫》:“有所谓趁火打劫者,临时之盗也。遇有人家失火,即约一二伴侣,飞奔入内,见物即取,或持之,或负之,或扛之。主人加以诃斥,则曰:‘将为汝寄顿与吾家也。’盖仓卒起意,利人之危而乘之也。”

这一计策越王勾践曾经用过,在吴国遭遇大灾害,缺少粮食,去进攻吴国。后来在吴王夫差北上到黄池与诸侯会盟国内空虚之时大举进攻吴国,最终大获全胜。

三十六计之趁火打劫

春秋时期,秦穆公也使用过此计,当时梁国的国君生活奢侈,大量建造宫殿。但是梁国又是一个小国,承受不了这样的消耗,因此导致大量的梁国子民逃往秦国,秦穆公趁此机会进攻梁国,最终梁国国君被百姓趁乱杀死了,梁国灭亡。

三十六计之趁火打劫

趁火打劫也有失败的案例。战国时期晋惠公在未登基之前向秦穆公承诺,他复国后将河西五城给秦国,当时在秦国护送下成功回到晋国登上王位,随即晋惠公背弃承诺。然而祸不单行,晋国连续五年大旱,老百姓四处逃荒,晋惠公在大臣的劝谏下硬着头皮向秦国借粮。本来秦穆公是不想借的,但是大臣说国君背信弃义与百姓无关,最终借到了粮。第二年秦国饥荒时向晋国求援,当时晋国奸臣却芮,虢射劝说其趁乱攻打秦国。然后晋惠公又一次背信弃义,但是晋惠公的军队知道晋惠公背信弃义导致军队士气不振,导致战争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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