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大棚“一刀切”拆除?鄉村振興可不是“立竿見影”搞項目

事件聚焦

《農民日報》日前報道了湖南省寧鄉市為實施農旅融合項目,要求對全市旅遊幹線兩邊的農業大棚自行騰退、拆除。

這樣的“限令”讓不少種養大戶犯了難:“發展旅遊是好事,我們也贊成。但本來提倡農旅融合,不能以有礙觀瞻之由拆除道路兩邊的農業大棚,否則就是扮靚了旅遊幹線,‘幹’掉了農業大棚。”

農業大棚“一刀切”拆除?鄉村振興可不是“立竿見影”搞項目

此事曝光後,當地雖已作出調整,但背後反映出來的一些問題頗有代表性。

這些年,農業大棚作為設施農業的主要代表,除了發揮創收增收、技術進步等直接作用,還越來越多地表現出採摘觀光、農業旅遊、親朋歡聚等文化功能。在一些大中城市周邊,農業大棚的旅遊功能已成亮點。可以說,許多農業大棚本身就是農旅融合的直接交匯。

那麼,為什麼這些鄉鎮還要求農業大棚退出呢?

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認為,這種思維方式就是把鄉村振興簡化為項目式運動。

朱啟臻:中央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後,大家很受鼓舞,特別是基層幹部們千方百計、想方設法要振興鄉村,但是部分人在理解上存在誤區。比如有的人認為,鄉村振興就是要項目、要錢,就是要大拆大建、搞旅遊開發等等。這些都是對鄉村振興、對產業興旺的誤解。

鄉村振興,首先是要抓產業,而產業裡的基礎是農業產業。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講過,中國人的飯碗要端在中國人的手上,碗裡面主要裝自己的糧食。對於產業興旺,我們一定要想到多業並舉,滿足老百姓自身的生產生活需要。讓老百姓過上幸福的生活,一定要通過產業的帶動來實現。所以,鄉村振興一定要在發展什麼樣的產業上動腦筋,千萬不要一味地去複製某種工程,這種失敗的教訓已經是很多很多了,不可重蹈覆轍。

農業大棚“一刀切”拆除?鄉村振興可不是“立竿見影”搞項目

項目式運動式做法

屢屢出現在“三農”領域

從過去一些地方強迫農民統一種花種草、種樹種蒜,全體養鴨養羊,乃至集中上樓住新村等等,幾乎每一次事關“三農”的全局性政策都有過被簡化為某個或幾個項目去落實的行為,其中很多“好心項目”並沒有甚至根本不能達到“好心效果”。

誠然,許多工作需要以具體項目為抓手去突破、去實踐、去帶動,推動項目實施也是抓落實必不可少的一環。但是,如果把鄉村振興這一長期性戰略等同於抓項目,就會把戰略實施簡單化、膚淺化、片面化。

比如,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和目標,需要像有些地方一樣引進龍頭企業或老闆,通過規模化經營帶動,但絕不是有了規模化經營就一定會產業興旺。因為,要在源頭上綜合考慮本地適合什麼樣的產業、什麼樣的規模,做好長遠規劃設計。如果缺乏基礎,卻只顧抓項目出動靜,忽視全盤考慮,最後可能老闆“跑路”、資源破壞、村民利益受損。

為什麼在“三農”問題上屢屢出現項目式運動式做法?

其原因很多,但重要的有兩點,一是不懂“三農”,也不愛“三農”;二是政績衝動,在出政績面前百無禁忌。

因為不懂“三農”,就難免把“三農”問題簡單化,作出不符合“三農”實際的判斷與主張;因為不愛“三農”,就容易漠視農民的主體作用,習慣性替農民做主;而政績觀出了問題,就熱衷只管自己繪圖畫,三步之內留腳印,抓“三農”工作難免“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農業大棚“一刀切”拆除?鄉村振興可不是“立竿見影”搞項目

“三農”工作不能以“運動戰”替代“持久戰”

鄉村振興戰略是一項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的長遠戰略,不可能在短期內畢其功於一役,必須逐步夯實基礎、層層推進、久久為功。這就要求各地從實際出發,把局部規劃與中央頂層設計緊密結合,不犯方向性錯誤,尤其要防止“速戰速決”“立竿見影”“碎片式”行動,以“運動戰”替代“持久戰”。

各地應在實踐中切實按照黨中央要求,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從體制機制上為敢擔當、懂專業、務實肯幹的領導幹部創造條件,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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