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處方藥有望放開?業內人士稱處方外流癥結難解


網售處方藥有望放開?


業內人士稱處方外流癥結難解
網售處方藥有望放開?業內人士稱處方外流癥結難解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數月前,整個醫藥電商圈還處於對未來發展的擔憂之中。

第三方醫藥服務體系麥斯康萊創始人史立臣對網售處方藥放開並不樂觀。“網售處方藥的前提是實現處方外流,這需要對接醫療機構系統才行。現實是,醫療機構不會隨意對接外部的系統”。

網售處方藥解禁?

網售處方藥歷經政策多次變化。

2014年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放開網上藥店的處方藥銷售。

2017年11月14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規定“網絡藥品銷售者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佈處方藥信息”。

今年以來,網售處方藥放開的消息又屢次傳出。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出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範發展。

如今,市場再次傳出網售處方藥有範圍放開的消息。政策走向發生了180度大逆轉,醫藥電商企業再次興奮起來。

“預計今年8月份將公佈最新的政策版本。”上述行業人士表示,網絡銷售處方藥更有利於藥監部門對處方藥銷售進行有效監管,只要憑藉電子訂單與處方記載事項一致即可實現監管,能夠完全杜絕假藥、劣藥和回收藥的銷售,保證用藥安全,實現藥品全程追溯。另外藥品零售企業在網上執行憑處方銷售,才更好地實現“網上網下一致”的原則。

對於哪些處方藥可以納入網售名單,一位醫藥行業人士的表示:“即使放開,此次可以放開的處方藥範圍也很有限。”在其看來,中成藥完全可以作為常見藥品放開,而抗生素、針劑類藥品則不適宜網絡銷售。

處方藥信息有望更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11月份發佈的《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規定“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藥品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佈處方藥信息”。這引起了醫藥電商圈集體不安。

但在醫藥電商圈內人士看來,網售處方藥更有利於推進醫藥分開、降低藥價。“通過網上處方藥藥品信息展示,讓藥品價格透明,可以有效平抑虛高藥價,節省消費者和國家醫保支出,同時通過消費者評價可以有效監督零售企業的經營服務能力,還可以普及安全用藥知識”。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消費者來說,網上展示處方藥信息、售藥都有其市場需求。

單體藥店或可開展網絡售藥

按照2017年11月份發佈的徵求意見稿,網絡藥品銷售者應當是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資質的藥品生產、批發、零售連鎖企業。其他企業、機構及個人不得從事網絡藥品銷售之規定。

“新版GSP在藥品零售企業全面實施,對執業藥師配備、信息技術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使單體藥店生存壓力加大,但促進零售企業連鎖率和集中度有所提升。”

2016年底商務部發布的《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提到,到2020年培育形成一批網絡覆蓋全國、集約化和信息化程度較高的大型藥品流通企業。藥品批發百強企業年銷售額佔藥品零售市場總額40%以上;藥品零售連鎖率達50%以上。

“零售藥店連鎖化”成為業內的共識。在這一大背景下,國內大型連鎖藥店在上市之後,藉助資本的力量,紛紛開啟大規模併購藥店模式。一些企業所覆蓋的門店數量在上市之後接近、甚至翻倍。

“但在互聯網+的大背景下,將單體藥店排除在外,違背了經營的公平性。”上述醫藥電商人士認為。在其看來,有的單體藥店活得很好。“零售連鎖藥房並不意味著服務和產品質量”。

執行仍需博弈

此外,業內對網售處方藥是否具備條件及未來藥品追溯、監管等尚存爭議。

期待國家對醫藥電商進一步“放開”的平臺則認為,醫藥電商線上數據保存完整全面,技術上更容易實現監管和藥品追溯。“只需藉助藥店進項、銷項、流向統一管理,即可解決上述問題,對藥店銷售藥品進行實時監控。反而,線下藥房銷售處方藥更難實施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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