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務院發佈補充耕地統籌辦法,產能價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

耕地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我國實行耕地保護政策,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嚴守耕地紅線不動搖。近日,國務院為規範有序實施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發佈了《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管理辦法》,該《辦法》於3月10日開始實行。

重磅!國務院發佈補充耕地統籌辦法,產能價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

圖片來自網絡

所謂“跨省域”,是指耕地少的省可以從耕地多的省購買建設用地指標。《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建設批准佔用耕地的,應當按照“佔多少,補多少”的原則,及時開墾與佔用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但是我國各地發展不平衡,有些地區雖然經濟發展較好,但耕地後備資源嚴重匱乏,而有些地區雖然耕地資源豐富,但經濟發展較為落後,為了統籌安排,既保證耕地少的省份經濟持續發展,又以出售佔用耕地補償指標的方式帶動中西部地區脫貧致富。

重磅!國務院發佈補充耕地統籌辦法,產能價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

圖片來自網絡

那麼,耕地指標的價格是各省份說得算的嗎?當然不是,《辦法》早就規定好了:基準價按照佔用的耕地類型確定,產能價按照損失的耕地糧食產能確定,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收取標準=(基準價+產能價)×省份調節係數。

基準價每畝10萬元,其中水田每畝20萬元;

產能價則根據農用地分等定級成果對應的標準糧食產能確定,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

至於省份調節係數,則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分為五檔:

一檔地區為北京、上海,調節係數為2;

二檔地區為江蘇、天津、廣東、浙江,調節係數為1.5;

三檔地區為山東、遼寧、福建,調節係數為1;

四檔地區為河北、河南、黑龍江、安徽、山西、湖南、湖北、吉林、江西、海南,調節係數為0.8;

五檔地區:雲南、貴州、重慶、四川、甘肅、陝西、青海,調節係數為0.5。

重磅!國務院發佈補充耕地統籌辦法,產能價每畝每百公斤2萬元

圖片來自網絡

當然,跨省域補充耕地資金並非直接給予土地使用權人,而是全部用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間接帶動中西部地區貧困人口脫貧致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