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失控奔馳”檢測結果不存在失控,車主或面臨最高2年刑期

5月26日,“失控奔馳車”事件有了最新進展:經檢測機構認定,事發車輛不存在失控情況。對此,網友表示:豈不是證明了車主在說謊?

那麼,在歷經奔馳公司核查、官方機構認定、媒體持續追蹤後,奔馳車主是否應該為其不實言行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對此,大白新聞聯繫到知名律師丁光海,據目前情況,其表示,車主已違法交通法規,並涉嫌對奔馳公司造成聲譽損害。而據刑法規定,損害他人聲譽罪行,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失控奔馳車”進展:檢測結果不存在失控

5月26日,也就是4月27日開始對“失控奔馳車”進行檢測後一個月,奔馳車主薛先生收到了檢測機構北京中機車輛司法鑑定中心快遞來的司法鑑定意見書。

司法鑑定意見書認定,車輛制動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巡航系統工作正常,無故障,綜合認定2018年3月14日車輛在連霍高速相關路段行駛過程中不存在失控情況。

對此,奔馳方面表示認同鑑定意見;車主薛先生表示尊重該意見,但是鑑定中的很多內容較為專業,他還需要找了解汽車的朋友幫忙看看後,再考慮是否進行第二次鑑定。

專業賽車手韓寒質疑車主誇大演繹

眾所周知,韓寒是一名暢銷書作家,同時也是一名賽車手。早前,其關注到“失控奔馳車”事件,認為車主誇大和演繹了相當一部分內容。

韓寒在自己微博上提出5點質疑:

首先,現代車輛縱然大多是電子油門電子剎車,但在剎車方面,電子信號只負責助力泵,腳依然能推動液壓咬合剎車盤,無非就是沒有了助力。沒有剎車助力的車輛大部分男性都可以踩動,甚至有些老派職業車手就是不喜歡剎車助力。這是車輛設計的一個邏輯,剎車物理優先,並非奔馳獨有,大家都這樣。如果剎車完全失靈,那隻能說明剎車系統在物理上也壞了,最常見比如剎車油管破裂,這種通常不可逆,不大可能最終車又好了,並可以繼續使用。

第二,中國高速公路路況,就算四車道夜晚,要勻速開120,一小時內一次都沒有遇上幾車並行,真的需要很大的運氣。很多說路空車少你也可以的朋友,你那是隻開了幾分鐘十幾公里,和一小時一百多公里不是一個概念,總之這個很難。

第三,交管部門認真負責,為車主排空收費站幾根車道。但車輛出高速收費口的速度並不像120公里每小時。個人感覺在80左右。

第四,車輛卡死巡航120,換擋剎車油門全沒用,唯獨方向盤帶著助力可以自由使用,這也很奇怪。

第五,面對一輛只能開120且停不下來的車輛,車主九死一生,歷經萬難,最後死裡逃生,終於停車,難道不應該立即協助警方封存證據並和廠家交涉嗎,怎會繼續開到成都參加會議,並至今還在使用。換我我是不敢的。

律師:車主已違法交通法規,並涉嫌聲譽損害

昨天,大白新聞聯繫到北京市正海律師事務所丁光海律師,對方表示,從車主當天行車過程來說,他從河南鄭州要開到成都肯定是為了趕時間,或許在主觀上有超速的想法。而且到了陝西以後車停下來,車主本來應該被要求檢驗換車,或者是其他的正規程序。最終他選擇繼續把車開到了成都,從這個行為上看,其有說謊的嫌疑。這種行為肯定是不道德的。當天其確有超速行為,最起碼已經違反了國家的交通管理法規的一些規定。

丁律師認為,就檢測結果來看,奔馳車車主的這種言行已經給社會造成的巨大的資源浪費,比如質量監督機構直接介入,單獨對這一輛車進行檢測的做法。對於車主的懲罰,如果其行為夠不上刑責的話,應該有針對治安管理方面的處罰。這種情況還是比較特殊的,所以具體懲罰措施也有待於探討,因為目前對此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就車主本身來說,他是想博眼球還是有其他目的,還未確定。

此外,奔馳公司已收到官方的鑑定結論,實際上車主的行為已經對奔馳公司商業信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如果程度嚴重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達到追究刑責標準,車主也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是指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聲譽)、給他人的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刑法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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