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震惊了很多人:鄂尔多斯市伊旗境内某加油站附近一辆运输车上竟然装有
9360公斤炸药,还无人看管,这可不是小事,9360公斤炸药威力是相当的大的,如果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更危险的是靠近加油站附近,危险程度可想而知,但为何如此危险的物品会在加油站附近停考无人看管呢?很多朋友可能还意识不到这么多的炸药到底有多大的威力,给大家一个图,这只是一个汽车爆炸,只是9360吨炸药爆炸的冰山一角,细思极恐,是不是很可怕!!
经过调查后发现:该车辆系包头某民爆物品运输公司车辆,车上装有9360公斤铵油炸药,车辆牌照为蒙B71***,属于正规经营车辆。该车所停位置为包府路60公里与边贾线交叉路口(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且50米处有加油站)
在这里就要给大家补一下法律知识了,别以为是正规经营车辆就随便停考,随便不管不顾:
《道路交通法》第48条第3款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8条第5项规定,机动车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必须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除经过许可的地点,不得中途经停,不得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经许可经停时,必须有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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