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這3種情況見死不救也要坐牢!

2013年4月,事發溫州,一名債主連同3人,追截欠債人逃跑過程中,欠債人無路可走,跳入河中由於不通水性,欠債人落水後大喊救命,但岸上4人不為所動,未予以救助就逃離了現場。

注意了!這3種情況見死不救也要坐牢!

最終,欠債人溺水身亡法院審理此案,認為4名追債人對欠債人緊追圍堵,並在對方落水後不予施救,放任了欠債人死亡的發生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債主有期徒刑14年!

面對社會上出現老人跌倒沒人敢扶、見死不救等熱點事件,有專家建議,在刑法中設立“見危不救和見死不救罪”。早在2001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就有32名代表建議刑法增加這兩項新罪名。那麼,見死不救也犯罪嗎?

我國《刑法》中並沒有與“見死不救”相對應的罪名。見死不救是不是犯罪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在刑法理論中,有一種不作為形式的犯罪,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法定義務而拒絕履行,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因此,見死不救若構成犯罪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注意了!這3種情況見死不救也要坐牢!

第二、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但由於某種原因而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構成犯罪的不作為。

第三、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即不作為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

美國一些州的法律規定,發現陌生人受傷時,如果不打“911”電話,可能構成輕微疏忽罪。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法律規定,自願且不求獎勵報酬的個人,不必為施救過程中因疏忽或不作為所造成的傷害承擔責任。德國刑法第323條規定:遇到事故,險情或緊急情況,可以施救但拒絕施救者尤其是在不會給本人來帶危險以及不會與其它重要責任構成衝突時,可處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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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有些情況下見死不救只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是有義務需要去解救他人生命的卻見死不救的,就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您還要任何其他法律問題,可以諮詢信之源刑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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