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孩子遭“虐待“女子大鬧幼兒園被拘留

據磁縣公安局通報 5月9日,女子因懷疑孩子在幼兒園上學期間被老師“虐待”,組織親屬到幼兒園鬧事,並在公安人員依法強行帶離過程中,咬傷工作人員,目前,鬧事者因擾亂單位秩序被磁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懷疑孩子遭“虐待“女子大鬧幼兒園被拘留

早上8時,正是幼兒園送小孩高峰期,學生家長王某某懷疑孩子在幼兒園期間被老師擰傷,集結多人將幼兒園大門緊鎖,並掛上白條幅,嚴重影響幼兒園正常辦公和學生上課,引起眾多家長不滿。經民警勸說,王某某非但不聽執意堵門,還將公安人員咬傷,嚴重擾亂單位正常秩序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目前,王某某因擾亂單位秩序被磁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懷疑孩子遭“虐待“女子大鬧幼兒園被拘留

民警提示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二款之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以上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