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古往今來屢見不鮮,且看明初郭桓案朱元璋如何辣手肅貪

郭桓者,戶部侍郎也。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明史·刑法二》

監守自盜古往今來屢見不鮮,且看明初郭桓案朱元璋如何辣手肅貪

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餘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李彧、趙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賦稅秋糧,並巧立名目多徵收各類賦稅。

洪武皇帝接到上奏,便將案子發往審刑司(洪武十四年設置,後裁撤),令右審刑吳庸拷訊,吳庸審訊相關人等後發現此案牽連甚廣,上至中央六部大員,下至十二個布政使司各級官吏,竟然是一起勾連全國大案,總涉案金額折算贓糧實有兩千四百多萬石,近乎是大明一年的秋糧稅賦總額!

如此巨大的貪汙數額,令洪武皇帝大驚,並感慨道:“古今貪有若是乎?”,古往今來有像這麼貪的嗎?洪武皇帝震怒,對牽涉其中的官員富戶,一個字處理,殺!頓時人頭滾滾,禮部和工部的兩位尚書,六部的侍郎,各省的官吏共殺了有幾萬人,天下變色!

監守自盜古往今來屢見不鮮,且看明初郭桓案朱元璋如何辣手肅貪

大明朝的官吏被殺了近乎一半,要知道在這之前,洪武皇帝已經掀起過兩起大案,胡惟庸案和空印案,這兩起大案都是牽連甚廣,要了數萬官員的腦袋。在如此官吏奇缺的情況下,洪武皇帝對貪汙還是零容忍,說殺就殺毫不手軟,此等魄力歷朝歷代絕無僅有。

洪武皇帝朱元璋對貪官如此痛恨原因源自於自身的經歷,朱元璋窮苦出身,因為元朝官吏的貪汙腐敗導致民不聊生,致其家庭破散,所以朱元璋見不得官吏貪汙腐敗,量刑極重,官吏貪汙過六十兩就判死刑,而且處以凌遲、梟示、種誅、剝皮實草等各種酷刑來震懾貪官,以此來改變貪腐成風的舊元習氣。因此當朱元璋看到郭桓案有那麼多人貪腐時,自然要手起刀落,有多少殺多少。借重典肅貪,讓官員警戒恐懼,時人謂:"郡縣之官雖居窮山絕塞之地,去京師萬餘里外,皆悚心震膽,如神明臨其庭,不敢少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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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郭桓案將郭桓定為主犯還是有很多疑點的,首先郭桓在洪武五年開始一直在山西任按察使司僉事,到了洪武十七年四月,他被洪武皇帝擢升為戶部試尚書,也就是暫代尚書一職,不是正式的,八個月後,也就是洪武十八年正月,郭桓又被降職為戶部右侍郎。如此算起來至案發為止,郭桓在戶部任職總共不足一年時間,一年時間就串聯起全國數萬人的集體貪腐案,顯然是不可能實現的。

當初御史餘敏上告郭桓等時,言明他們侵吞浙西的秋糧、私吞太平府、鎮江府等府的賦稅並立各種名目徵收稅款,查實是確鑿無誤的,但應當是審刑司將這幾人的貪汙事實上報後,引起朱元璋的震怒,要求徹查深挖,這才拔出蘿蔔帶出泥,把與此案不相干但同是此類案情的貪汙者也一起查了出來,畢竟賬面上的兩千多萬石的虧空可不是郭桓一行人等能操作起來的。

大明的府庫倉廩稅銀糧食來路都容易查清,一級一級查下去很多人都不乾淨,再加上此案是審刑司接辦的第一起大案,吳庸有意擴大化迎合皇帝重典懲貪的上意,於是乎此案的性質大變,各級攀咬,越滾越大,不在侷限於郭桓等的貪汙事項,涉及府倉、內庫、私印寶鈔等等各類經濟貪汙,平心而論確實懲治了很多貪官,但酷刑之下胡亂攀咬相信會有一批人是被冤枉的。並且追贓時又波及到全國各地的一批地主富戶,核贓所寄借遍天下,百姓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一時怨聲載道。

御史餘敏、丁廷舉等上疏奏報民情,並奏,郭桓妄指,皆法司令供招,遂成冤獄。

洪武皇帝意識到案情出現了偏差,嚴懲了審刑司的官吏,並將吳庸處以極刑平息民怨,並道:“朕詔有司除奸,顧反生奸擾吾民,今後有如此者,遇赦不宥。”這就規定了今後執法不得擾民害民,不然罪責不赦。

終於這場震動天下的大明第一貪腐案由此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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