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立法从源头消除“空中蜘蛛网”

南宁市一些地方管线管网不同程度存在乱拉乱搭现象,不仅损害了城乡形象,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须依法整治

首府一些地方乱拉乱搭网线现象严重,形成了“空中蜘蛛网”。

“必须加快推进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消除‘空中蜘蛛网’。”南宁市人大代表为此提出议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整治网线管理混乱无序问题,提升城市总体形象。

南宁市人民政府“闻风而动”,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立法从源头治理“空中蜘蛛网”。5月28日,《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南宁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社会现状:“空中蜘蛛网”密“织”让人忧

由于城市管线管网建设滞后、规划未及时覆盖、城市管理不够到位等方面的原因,南宁市一些地方“空中蜘蛛网”密“织”。

“万秀村和大沙田片区、玉洞片区是南宁市私宅分布最多的地方,人们行走巷子深处,经常可以看到乱拉乱搭的各种电缆、通信、网络、数字电视等网线缠绕在一起,相互交织乱如麻,形成了‘空中蜘蛛网’。”南宁市人大代表林月荣说,这一乱象不仅损害了城乡形象,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这些乱拉乱搭的网线缠绕在一起,极易引发触电、火灾,造成公共安全隐患,危及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情况表明,南宁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在快速环道以内较少,在快速环道以外较多;新建小区少,老旧小区较多;未经规划改造的城中村问题较为突出。在邕武路、鸡村、蒲津路、那元路、银枫路、八尺江路等快环以外路段,“空中管线”较普遍,“空中蜘蛛网”现象较突出。老城区和老旧小区,如建政南路、邮政局小区等,普遍存在着弱电线路违章搭挂等问题。

整治有“短板”:缆线管理混乱且整改经费不足

针对“空中蜘蛛网”问题,近年来,南宁市政府和各城区政府进行了综合整治,并开展了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整治,市政府将老旧小区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共投入整治改造经费4948万元,对374个老旧小区进行了改造,特别是在开展“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中,对城中村电线电缆改造和“空中蜘蛛网”式线路进行清理优化,目前共安排了22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截至2017年底,已建成综合管廊长度约46.77公里,有效减少了城市“空中蜘蛛网”现象,但整治工作仍存在不容忽视的“短板”,据介绍,主要有整治标准不统一、缆线管理混乱、经费不足等问题。

“目前,工信部门未对移动、联通、电信线路和广播电视线路等弱电线路的铺设安装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南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莫孝斌介绍,由于各运营商各自为战,没有统一的规划和标准,缺少统一的管理办法,而城区政府对各管线单位既无行政管理权限,也无行业监管权力,协调工作难度大。

莫孝斌说,南宁市城中村数量较多,统一的规划未跟上,管线入地存在较大难度,目前只能以捆扎为主,彻底整改工作需要大量的经费。根据相关规定,整治架空管线所需的费用由管线权属单位自行负责,但有关单位却以企业无力承担整治费用为由,不肯投入经费,管线落地工作推进缓慢。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了解到,一些管线产权单位疏于管理,大都采取“以修代维”,不发生故障就不进行日常维护,致使线缆、设施日益老化、造成锈蚀脱落,对废旧线缆、设施也未及时移除。部分掉落、废弃线缆无标识表明产权单位。而“城中村”常住人口不多,住户大多数是租房客,人员流动非常大、且租期短,租客每更换一次基本上都要对网线进行重新拉设,且各运营商之间竞争激烈,不断调整网络资费,同样的流量宽带,月租相差悬殊,导致住户重复安装,而旧的线缆又不及时拆除,导致空中“蜘蛛网”越“织”越密。

源头治理:立法消除“空中蜘蛛网”

针对首府“空中蜘蛛网”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在今年1月召开的南宁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林月荣等12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南宁市综合管廊建设,逐步消除空中“蜘蛛网”的议案》,呼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将城市管线集中纳入地下综合管廊,逐步消除空中“蜘蛛网”。

今年3月上旬,南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成立议案调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阮兆丰的带领下,对林月荣等代表的议案展开调查。调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先后深入老旧小区、城中村进行实地调查,并就议案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

调查组认为,代表议案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具有普遍性,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为此,南宁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做好统筹规划,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规划,加快立法,从源头上解决网线管理混乱无序问题;加强综合整治,解决网线单位和居民个人乱接乱拉问题;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形成巡管长效机制。

南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及时起草地下综合管廊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于5月21日审议通过了《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就南宁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予以规范,对管廊的规划、管廊的建设模式、管线的强制入廊、管廊运营单位和入廊管线单位等予以规范,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立法源头治理,今后,首府整治“空中蜘蛛网”的难题,必会依法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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