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家軍也吃人肉?

據史書記載,東晉十六國“五胡亂華”時期,漢人被北方五胡當做“兩腳羊”,打仗的時候帶上,衝擊敵陣讓他們上,缺糧的時候就殺了吃肉,這是非常細思極恐的事,因此“五胡亂華”時期成為中華民族史上最黑暗、最混亂的時代。然而,誰又能想到,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的岳家軍,居然也吃過人肉!

岳飛不僅是兩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還是著名的文學家,他的《滿江紅》慷慨激昂、傳唱千古,已成為中華民族抵抗外辱、保家衛國的不朽戰歌。研究岳飛的人說這首詞的每一句都有真實的歷史來印證,但我始終對“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這句話抱有疑問,這是真的嗎?岳家軍紀律嚴明,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怎麼可能吃人肉?

岳家軍也吃人肉?

在考上大學主修文史專業後,我有了更多的機會了解岳家軍的歷史,深深感到南宋官修《高宗日曆》、《中興會要》等史書被秦檜、秦熺父子篡改的面目全非,李心傳編著的《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雖然較為客觀,但受當權者影響忽略了很多史實,而岳飛之孫岳珂編著的《鄂國金佗稡編》雖然敘事詳細,但也難逃王婆賣瓜之嫌。幾部史書相互對比,我發現岳飛《滿江紅》“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居然是真的!

岳家軍也吃人肉?

岳珂《鄂國金佗稡編》記載:先臣(即岳飛)還師保泰,虜騎二十萬披城而陣。先臣獨以扶傷飢羸之卒,賈其勇於累戰之餘,柴墟再捷,河流為丹。先臣率先士卒,身被兩槍,猶乘勝逐北。虜既退遁入柵,先臣盡護數十萬之生聚保柴墟。是時,光世非特措置之責,漫若不聞,一兵之援不及。於泰既為朝庭分地,不從朝廷應副,餉道無所從出,先臣乃刮屍繼廩(吃死人肉以充飢)。這件事在南宋徐夢莘《三朝北盟彙編》也有反映,應該沒錯。

岳家軍也吃人肉?

岳飛刮屍繼廩發生在1131年宋金縮頭湖之戰期間。當時金國從江南撤回主要兵力攻打陝西,命令大將完顏昌(即撻懶)清掃江淮戰場。此時的岳飛還不是統兵大將,他率領的部隊也不是後來的岳家軍,戰鬥力較弱。岳飛被南宋朝廷任命為通泰鎮撫使,率不足萬人鎮守泰州。撻懶率10多萬金軍打過來後,朝廷下旨說:“泰州可戰即戟,可守即守,如其不可,且於近便沙洲保民,伺便掩擊”。岳飛自知敵眾我寡兵力懸殊,便放棄泰州,率軍保護幾十萬百姓向南撤退。他依聖旨駐軍於江陰沙洲之上,遲滯金軍進攻。軍中糧草已盡,岳飛猶率軍苦戰,為百姓斷後。萬般無奈之下,岳飛下令刮屍繼廩,靠吃金軍死屍度日,最終將幾十萬百姓護送回了江南。

岳家軍也吃人肉?

(張榮打敗金軍的縮頭湖之戰示意圖)

而岳飛的上司浙西安撫大使劉光世率軍十餘萬近在咫尺,卻自始至終不援一兵一卒,聽到張榮農民義軍把金軍引入縮頭湖泥潭裡正甕中捉鱉後,劉光世立馬大舉反攻,將縮頭湖大捷的主要功勞據為己有。岳飛雖然因泰州失守被朝廷降罪責,卻並沒有因為吃人肉而被諫官彈劾,朝廷也沒有因岳飛駭人聽聞的吃人行為而賜他死罪。

岳家軍也吃人肉?

自從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後,趙宋王朝一直奉行重文輕武的國策,從宋太祖杯酒釋兵權開始,就對武將防範甚嚴,一旦發現大將抗命不遵、剋扣軍餉、虐待軍士,輕則責罰重則降職,宋初名將狄青家裡養的狗突然頭上生角,就被諫官彈劾,導致狄青憂懼而死。像吃人肉這樣駭人聽聞的故事,那就更不得了,岳飛刮屍繼廩居然未被問斬,真是不幸中的萬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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