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一種怪現象,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你見過嗎?

現在農村的整體經濟條件提高了很多,農民朋友也過上了更好的日子,但人們的一些傳統的思想觀念還是沒有改變。在農村人看來,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那麼家裡的財產就和他們沒有任何關係,應該全部給兒子才對。

以前的時候,農村老人把財產全部給了兒子,養老的事情也是由兒子來做。可最近的這些年,卻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把財產全部給了兒子,全讓女兒來養老,你有沒有見過這種現象?

農村有一種怪現象,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你見過嗎?

在我國的農村,自古以來,似乎就有一種約定俗成的規定,也可以說是建立在世俗人情等上面的一種社會習慣,那就是父母的財產都留給兒子,而且有兒子來養老,女兒平時的時候也就是回家看看父母,給父母買點東西。

農村有一種怪現象,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你見過嗎?

但近些年,有不少農村家庭卻出現了財產給兒子養老,兒子卻不管,全部由女兒來承擔這樣的現象,很多人看到了這種情況,明顯覺得不公平,特別是女兒,自己一分錢的財產都沒有拿到,卻還要出錢養老,兒子什麼都得到了,卻一分錢也不出,確實有失公平。

農村有一種怪現象,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你見過嗎?

這種把財產全部給了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的行為顯然是十分不妥的。如果說是這樣的情況,除非是有特殊的理由才行。比如說兒子的身體殘疾,或者生了大病,又或者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導致家庭變得十分困難,實在沒有能力贍養老人,那麼這時候可以考慮讓女兒來養老。

農村有一種怪現象,財產全部給兒子,卻讓女兒來養老,你見過嗎?

我國的法律有明確的規定,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而且對於父母的財產,雙方都享有繼承權。把財產全部給兒子,養老的事情全部由兒子來承擔,其實並不符合法律規定,而把財產全部給了兒子,養老的事情卻由女兒來做,不僅是不符合法律規定,還十分的不近人情,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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