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作家陳嵐 開始在其微博公開致歉,自稱其“從未說過善款15萬、挪用”,但不否認她曾經“激怒攻心報警,口吻激烈。沒考慮到家屬的感受。”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新京報 的文章 關鍵字: 陳嵐 慈善 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