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死者家属诉九单位索赔1.3亿,大部分为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中如何界定精神损害?

蓝色空间号2018

杭州保姆纵火案索赔1.3亿,精神损失无价,但真不是想要多少就要多少!

杨文战律师提示:必须承认一个现实,精神损失费目前在国内处于非常廉价的状态!这是不可逾越的现实。

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林生斌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包括事发小区物管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内,林生斌一共向9家单位索赔共计1.3亿元。


九家被告分别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精神损失费是相对于物质损失而言的,比如这次火灾造成的房产屋内财产损失,是物质损失。造成人员伤亡后,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也是物质损失,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给被害人或其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的损害,属于精神损失。物质损失当然是要赔偿的,在符合条件的案件中,精神损失也是要赔偿的。


但二者的区别是,物质损失通常可以直接以物质标准衡量,比如财产损失可以按市场价赔偿,可以进行专业的评估、可以按国家确定的标准赔偿。但是精神损失的赔偿标准显然缺乏更准确、合理的定价依据。


我们有时候听说到西方国家一些案件,赔偿精神损失费能有上千万,但实际上最初我国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规定是只赔物质损失,不赔精神损失的。因为精神损失无价嘛,既然无价怎么赔偿、赔钱不就俗了吗?


后来我国的司法实践才逐渐认可精神损失应以物质化的赔偿,并出台了一些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但是精神损失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直比较低,很多地方有地方文件或惯例,对精神造成的伤害不到达什么程度不赔偿精神损失费,到达什么程度大致赔偿多少钱,最高不得超过多少钱(比如10万、20万)。


结合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1.3亿的索赔数额中,房屋损失可以通过鉴定来确定,包括装修及能否修复、火灾并造成人员死亡后房屋价值的贬值,也许这部分损失会有几百万。然后每个人死亡根据国家的赔偿标准,可能有几十万上百万的赔偿数额。精神损失这部分,坦率地说:即使赔偿林先生上亿元也无法换回家人的生命,无法弥补对林先生一生造成的精神伤害,但依目前法律来判决的话,真赔不了多少钱。以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单独的精神损失抚慰金,能赔偿10万以上的都很少见。不管责任怎么人认定,林先生的巨额精神损失费的索赔方案,必然面临不被法律所支持的后果。


精神损失费从不认可到认可,从少赔到多赔,这也是一个社会规律,实际上代表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社会越进步,人们生活水平越高,越追求精神上的享受,这是一个社会进化的过程。希望法律步伐别离人们生活的改善的步伐太远!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杨律说法

其次,本案中死者家属提起民事诉讼的对象,并非加害人本人,而是另外的九个主体,这九个主体跟本案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呢?对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是否有不尽职、疏忽等情形?均是本案的核心要点;


第三,在司法实践中,正是由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不确定性、没有固定标准可以参照,致使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赔偿数额并不会太高,往往呈现出一种诉求很高,但判决很少的状态。



分秒律师

一,死者的家属还是要钱的?突显商人意识,正能量少!

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巨大,法院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研判,绝不以讼师的能辩作依据,我相信法院研判。

三,多少死难者,其家属“精神损害”不大吗?他们都能化悲为力量,默默地接受现实。其中包括了无数因公牺牲了的烈士家属。

四,林先生啊,人要有自知。我也知你有钱,能请律师打官司。须知道这事是因你自已有钱用人不当而引起的,官司打下去,人家追究你的“雇人”放火破坏了小区环境了,国家财产损害,你是雇主,无罪吗?!

五,我本是同情你的,现在看来,不必关注了。这是一场没完没了的官司。

2018,05,30.中午。

莲下午聊随笔,江远钦。


江远钦2018

4条人命,索赔1.3亿,笔者认为并不为过

本案的刑事诉讼已经于2018年5月17日二审开庭完毕,被告人涉嫌的罪名是放火罪、盗窃罪,其一审被判死刑,二审结果也将会在不久之后公布。

而本案除了有检察院系统主导的刑事追诉相关责任人的程序,本案的民事赔偿诉讼也随后开始。而本案死者家属林生斌提起的是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起诉杭州9单位索赔1.3亿,涉及绿城物业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和消防部门等,其中大部分为精神损害赔偿。

1.4亿的赔偿,让责任人承担沉重代价,让整个社会避免更大的损失,合理。

因此,1.4亿的赔偿,笔者认为并不为过,让相关的责任方付出沉重代价,从而换取整个社会避免更重的损失和悲剧,我认为该赔偿额有理有据。

所以,该诉讼的核心在于,受害人家属林生斌的律师,能否提出切实的证据证明9个部门应该对此事件承担责任,比如消防、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尽职尽责。

对此,我们拭目以待,笔者认为,该案件在民事诉讼的追究上,一定要将相关事实完全核实,有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哪些人不应该承担责任,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这不仅仅是对林生斌单个家庭权利的维护,不仅仅是对单个案件的较真与追求,也希望通过此事件,让整个社会提高安全意识,防止更多的类似的悲剧发生。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支持,作为失去老婆孩子的家属,什么都不做反而不正常,要求赔偿,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至于赔不赔偿,赔多少,那也不是他一个人所能左右的,那是国家法律的问题,但愿通过这次血淋淋的案件,提醒着人们,保护好自己和家人,远离渣人。也提醒全国的高层物业,地产能够在消防安全上多下功夫,各负其责,因为这关系着千家万户的人身安全。多一份谅解,少一份伤害。


海燕21096

我认为这个事情,林家人做的没错,我是支持林家人打这个官司下来胜诉了,能够警醒物业公司,消防管理部门,为物业公司安装维护消防设施的机构,保姆中介公司,都有一个警示作用,林家母子四人惨死,作为网友真的很心痛,希望类似的惨案不再发生。物业公司不要不作为,只顾经济效益。消防设施关键时刻救命用的,我是希望官司能够胜利,物业公司重视小区设施维护很重要。


观河心情

这一定是应该的!俗话说的好,水火无情。这件事情充分说明一个道理,平时说的在好都是假的。关健的时候你所有应急的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这是最关键的。不能使用,难道你不应该负责任吗!


实在的大丈夫

我也觉得应该得到赔偿,这不是四条人命值不值得这么多的问题,几个单位在防止火灾发生工作上确实是做的不够,我个人认为这个赔偿金应该带有惩戒性,就好比商店卖假货一样可以要求十倍赔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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