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詐騙,多少錢才達到立案標準

我國並沒有對網絡詐騙單獨定一個罪名,網絡詐騙這一類型的犯罪屬於詐騙罪的範圍。所以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就是網絡詐騙的立案標準。標準如下:

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產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一、個人詐騙的立案標準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8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但如果為以下情形,詐騙公私財物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也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網絡詐騙,多少錢才達到立案標準

  二、單位詐騙的立案標準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的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5萬至10萬以上的,應當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如果已經開始著手詐騙,但是基於某些原因不能得手的,如果情節嚴重的,也需要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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