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老夫少妻

文/大江

我在今日头条上搜了一下“怎样看待老夫少妻”,出来一堆搜索结果,可见好多人对这个问题感兴趣。

大家伙感兴趣的主要原因,估计是近些年这种现象见得比较多,特别是一些公众人物,甚至是名人,也“停妻又娶妻”,跻身于“老夫少妻”行列。

大家伙感兴趣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这种组合方式既不合大众的婚配规律,也不符人们的固有认识。

判定一种现象的性质如何,首要的标尺是法律。如果这种现象是法律上明令禁止的,那肯定是不能存在的。如果法律上没有对这种现象做规定,依据“法不禁绝为合法”的惯例,那它应该算是合法自由的了。

老夫少妻,无论是中国的法律,还是外国的法律,也无论是古代的法律,尚或是现代的法律,都找不到有禁止的条款。也就是说,它应该是合法夫妻。

判定一种现象性质如何的第二个尺度是公序良知。如果它符合公序良知,那就是好的,值得倡导的;如果它不符合公序良知,那应当是有待观察再做评定的;如果它有违公序良知,那就是不好的,理应禁止,并受到谴责的。

老夫少妻这种组合古来有之,从历史记载来看,没有出现扰乱公序冲击良知的情况。当然也和人们固定的观念有冲突,还有这种现象的副产品——停妻才能娶妻,也是有悖道德规范的。但道德是高线,属于倡导的范畴,而不是非要达到才行。

如此看来,老夫少妻绝对是当事人可以选择的一种权利,至少这种现象没有多少社会危害性,而且合法。那其他人指指点点评头品足就纯属吃饱了撑的。

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绝对是个人的自由,这是文明社会起码的人权。不能因为我们看不惯就说别人的选择有问题,横加干涉,这是十足的霸道,是别里科夫投胎转生!

想当年看别人穿牛仔裤,就说人家不是正经人,崇洋媚外,结果后来自己也买了n条。当初看到有人涂口红,就说人家臭美浪骚,结果现在自己也跟着浪得欢骚得很。前几年见小年青相跟着去游玩,就说人家不务正业,不是过日子的人,结果现在自己家也是一有时间就出去疯。

仔细想想,是不是对老早以前就敢穿牛仔裤、敢涂口红、敢出去游玩的人,心里特有一种敬佩感呢?

你认为本该如此的,不一定只能如此。你认为怎能如此的,也许就该如此。昨天还怎么都看不惯的事情,今天也许就会觉得真该如此;今天感觉实在别扭的现象,明天很可能就会认为理所当然。

再说了,你觉得你的做法就好吗?大部分人都这样做就对吗?当我们连自己的日子都过得一烂坍天时,又有什么资格对别人指手画脚呢?真有那工夫,就该去想想怎么样才能让自己过得更舒心更幸福。

也许有人说,那“老夫”还不就是一老色鬼?我就不信他和与自己女儿甚至孙女年龄相当的“少妻”能过得合拍融洽?那“少妻”还不就是一狐狸精?她不就是贪图那老不死的的那份产业或者是权势吗?过不了几年,等他腿一蹬眼一合,有好日子在等着你!

朋友,省点心吧!“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再说了,我总认为有这种想法的人,是眼睛本来就有些上火,正好人家又给他上了点眼药,于是闲吃萝卜淡操心。可真一有机会,我敢肯定,他绝对是“老夫少妻”的真实拥趸,典型的“大姑娘说媒——有口说别人,没口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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