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證!2017藥師合格人員登記表填寫注意事項

2017年執業藥師合格證書領取工作即將開始,

預計各地在4月份開始領取

根據往年經驗,

在領取證書時需要填表、貼照片,

這張表是《執業資格考試登記表》,

其實和當初報名的表格差不多,如果你有存檔報名表也可以對著來填寫,不過填寫這張表格就沒報名表嚴格。

以下是整理的相關注意事項,希望大家都順利的領證到手!

領證!2017藥師合格人員登記表填寫注意事項

【說明】:

1.此表一式二份,蓋章後一份由審核部門留存,一份存入考生人事檔案。

2.此表必須通過電子文檔處理填寫完成,手工填寫無效;證書編號在證書下發後由考生自行填寫。

3.請按填表說明的要求進行填寫。

【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填表說明】:

1.“近期兩寸照片”無需粘貼,由考試機構統一粘貼;

2.“學歷”指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

3.“學位”指符合報考條件的學位;

4.“畢業時間”填寫畢業證上的時間,格式例如19910101

5.“參加工作時間”樣式為××××年××月;

6.“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樣式為××××年××月;

7.“所學專業”指“與報考相同”、“與報考相近”或“與報考不同”;

8.“工作單位及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為現工作單位名稱及現有專業技術職務,如:工程師,經濟師等;

9.“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名稱”為已經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名稱,如:工程師,經濟師等;

10.“報考專業”填寫“藥學”或“中藥學”;

11.“級別”填寫“考全科”或“免兩科”;

12.“類別”填寫“藥師”;

13.“取得資格名稱”填寫“執業藥師”;

14.“取得時間”填寫“××××年××月××日”;

15.“證書編號”在證書下發後由考生自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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